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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器捐涉偽造文書遭搜!衛福部揭:死因程序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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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鄭郁蓁攝) 衛福部(鄭郁蓁攝) 字級設定:

三軍總醫院因為器官捐贈出現爭議,遭檢調搜索,檢方事後透露案件涉及器官移植偽造文書。衛福部今(20)日說明,強調案件並非器官分配不公,也沒有違反捐贈者意願或移植流程,主要爭議在於一名高樓墜死患者的「死因別」認定,醫院應進行司法相驗,相關程序卻未完整。因此三總器捐業務仍能持續,未被停權。

衛福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呂念慈表示,此次爭議關鍵在於死亡認定程序,案件主要是針對患者的死亡原因進行釐清,「並沒有違反捐贈者意願,也沒有違反器官分配原則及移植流程」。

呂念慈指出,依《醫療法》第76條規定,醫療機構對於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報請檢察機關依法相驗;《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7條也規定,非病死或疑似非病死的屍體,在依法相驗、確認無繼續勘驗必要前,不得摘取器官。

她指出,由於這名捐贈者,是高樓墜死患者,屬於疑似非病死案件,按照程序,應報請司法相驗,但醫院在相關程序上並未完整辦理,成為此次檢調調查的核心。

呂念慈表示,衛福部將配合檢方後續調查,依「刑事先行」原則,待刑事責任認定後,再決定是否進行行政處分,依法可處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呂念慈也特別澄清,「非病死」並不代表不能捐贈器官,重點是必須在法律規範下,確認程序公平、公正後才能進行,並非只要屬於意外死亡就禁止器官捐贈。

呂念慈說,衛福部近年持續進行相關教育宣導,部分新進醫師可能對規定及流程不熟悉,衛福部在民國113年也曾針對此開設教育課程,後續將再要求器官勸募及器官移植醫院加強教育。

至於三總是否會因此受到器官移植業務限制?呂念慈強調,目前該案並未影響三總器官勸募及器官移植業務,仍可照常進行。不過,經過此次事件後,也會要求醫師更加注意相關規定,避免類似程序疏漏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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