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带上法庭面控时认罪,最终被判罚款和监禁。(在场者提供) (新山21日讯)一名新加坡籍保安人员于上月发表侮辱伊斯兰言论,今日在新山推事庭认罪后,被判处监禁14天及罚款7000令吉。
推事沙米妮下令,被告莫哈末阿宁(56岁)从本月19日被捕当天开始,执行14天监禁刑罚;罚款若是无法缴付,则以监禁3个月取代。
根据控状,被告于7月30日下午约5时,在新山敦拉萨路至明里南街一带,蓄意辱骂伊斯兰,意图伤害他人的宗教感情,而有关言论被一名男子听见。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298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说出:“如果可兰经是真的,你学习的话,它是一本非常危险的杀戮之书,它一直在杀人、杀人、杀人,没有爱,这一切都是骗人的,我不相信。”
听闻上述言论的投诉者,随后将有关视频上传至其多个社交媒体账号,并于7月31日向警方报案。
主控官伊兹兰阿兹哈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处适当刑罚,并指案件已在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并涉及宗教、种族及王室(3R)课题。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请求法官从轻发落,并称自己患有高血压,同时正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返回其所在国家的伊斯兰法庭出庭。
早前,一段新加坡籍男子在乘搭电召车时,于新山市区侮辱伊斯兰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疯传。
大马警方随后在新加坡警方协助下,由新山南区警区刑事调查组展开行动逮捕嫌犯,并从其身上起获一部手机以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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