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牙醫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離婚引發全台關注,趙建銘昨日丟出一張離婚協議書反擊,指陳幸妤違反保密條款,恐得賠償1億元;而陳幸妤及部分法界人士則認為,趙建銘公開協議書同樣也違反保密條款。不過,「巴毛律師」陳宇安發現,這張離婚協議書和一般保密條款寫得不同,趙建銘公開協議可能真的沒有違反保密條款。陳宇安今日在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表示,如果陳幸妤當初真的有簽這份協議,確實有可能因為違反保密協議而成立,只是被告可以主張違約金酌減,不太可能真的判賠1億。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至於趙建銘公開協議內容,是否也違反協議?陳宇安認為,他們的保密條款寫得很「微妙」。她指出,一般保密條款通常會寫:「雙方就本離婚協議書之內容、協議及磋商過程,均負保密義務。」但偏偏趙出示的協議書,保密協議什麼都寫,就是沒寫到「協議內容」本身,「這樣趙把協議公開,有沒有違反保密條款呢?我覺得可能沒有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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