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拖欠TAP缴款 被罚4500元
Published at Aug 21, 2026 04:33 pm (斯市21日讯)一名雇主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为雇员缴纳雇员信托基金(TAP)、补充缴纳退休金(SCP)及国家退休计划(SPK)款项,日前在斯市推事庭认罪后,被判罚款4500汶元,并须缴清拖欠的7万7898元45仙缴款。雇员信托基金局(TAP)发文告指出,被告莎里法承认违反《雇员信托法令》(第167章)第23条、《补充缴纳退休金信托法令》(第276章)第26条,以及《国家退休计划法令》(第273章)第31条。
案情显示,该名雇主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为雇员缴付应缴款项。
在被告认罪后,斯市推事庭判处罚款4500汶元,并谕令其向TAP缴清总额7万7898元45仙的拖欠款项。
TAP表示,若有关雇主未缴付罚款或未偿还所拖欠的缴款,将面对监禁刑罚。
当局提醒雇主,一旦被裁定违反相关法令,初犯者最高可被罚款3000汶元,第二次及随后再犯者最高可被罚款1万汶元。
为保障TAP会员的福利,当局也促请所有雇主在翌月15日前缴清应缴款项,以免面对逾期缴款处罚,包括股息损失费用及服务费。
雇员若欲举报执法相关事项,包括雇主未为雇员登记或未缴纳有关款项,可联络TAP执法组热线730 2929,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民众也可前往任何TAP分行、在办公时间拨打TAP呼叫中心272 2929,或通过e-Amanah线上平台作出举报。
Author
Law Hui 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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