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一名陳男入職彩券行,偷偷下注300多張,還免費爽玩刮刮樂,被老闆發現提告,法院判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陳男到彩券行任職,才上班一個月,就陸續私自下注300多張賓果彩券、運動彩券以及46張刮刮樂,總計價值9萬8900元。經老闆張男查帳發現異狀後提告,陳男被法院依2個背信罪、3個業務侵占罪,合計判處10月徒刑,緩刑2年。
檢警查,陳男在2025年3月至6月間擔任受到張男雇用,負責保管彩券行內刮刮樂以及協助客人下注並收取價金,但陳男卻違背職務,陸續趁無人發現之際,偷偷下注或遊玩刮刮樂。
經查,陳男共犯案5次,首次下注25張賓果彩券,每張價值200元;第二次犯案下注19張賓果彩券,每張價值100元,還有26張刮刮樂,每張價值200元;第三次犯案,下注一張價值1萬元運動彩券;第四次犯案遊玩20張刮刮樂,每張價值500元以及下注100張賓果彩券,每張價值100元,第五次犯案,下注200張賓果彩券,每張價值25元,另持有一張中獎5千元刮刮樂。導致老闆張男合計損失9萬8900元。
陳男曾在下注時,被同事發現異狀,陳男還謊稱是不小心下注,但同事認為,下注前系統都會跳出確認訊息,很難會是操作失誤。
陳男於法院審理時,已經賠償老闆張男6萬元,另有3萬餘元尚未歸還,雙方已經談和解成立。中院考量他無前科,身為彩券行店員,不思克盡職守,反而將保管之物侵占入己,依2個背信罪各判2月、3個業務侵占罪各判6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0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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