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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輪椅突左轉遭機車撞上 高雄警方提醒代步車視同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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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左營區20日夜間發生一起車禍,59歲李男坐著電動輪椅在民族一路前進,突然左轉,後方胡姓騎士來不及反應撞上,李男輕傷未送醫。左營警分局提醒,醫療器材的電動代步車在路上行進時,視同行人,違反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左營警分局20日夜間6時許接獲報案,指左營區民族一路970巷口發生交通事故。經了解,李男駕駛電動輪椅沿民族一路由南往北行駛,行經民族一路970巷口時,不明原因向左偏行,與後方同向直行、由22歲胡男騎乘的機車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李男擦挫傷,救護人員到場初步包紮後,李男自行就醫。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左營警分局指出,屬醫療器材的電動代步車,因其使用目的及功能有別於一般車輛,被視為行人輔助器材,因此在道路上行進時,視同行人,依法應走人行道或斑馬線;若無人行道,應靠邊行走(通常為靠右側),不得佔用道路中央或阻礙交通,並應遵守行人交通規則,違反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另機車騎士胡男有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雙方肇因將送請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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