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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黨派立委涉嫌集體貪瀆案 陳超明、徐永明二審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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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媒體鏡頭,坦言鬆一口氣,捲入涉貪風波的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被控收賄百萬,原本一審遭重判7年8月,提上訴後,逆轉獲判無罪。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表示,「大概6年時間可以說歷盡滄桑,受盡折磨、心身憔悴,今天聽到宣判無罪 ,雖然是遲來的正義,但是上天終於開眼了。」回顧這起官商勾結風暴,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恒隆,為爭奪SOGO百貨經營權,涉嫌請託行賄多名立委,以質詢及協助開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官員,並用立委職權推動修法。不過,二審認為陳超明即便有致電經濟部,要求官員出席公聽會,但無法證明與李恒隆託人交付的政治獻金間存在對價關係,不能直接當成賄賂。得知判決結果,發文簡短回應,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二審同樣改判無罪,關鍵在於合議庭認定,依照現有事證,不足以證明因為李恒隆同意拿政治獻金作為報酬,他才答應協辦公聽會,難認構成期約賄賂。時代力量秘書長林邑軒說,「時代力量一貫的立場是尊重司法,如果最終判決無罪確定,那社會自然要還他公道與清白。」涉入全案的也有民進黨前立委蘇震清,與國民黨前立委廖國棟,只是二審認定蘇震清貪污金額高達2580萬,更曾主動索賄;廖國棟則收賄620萬,都犯下貪污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維持一審判得10年和8年6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張少威表示,「核其認事用法量刑及沒收,均無違誤或不當,應予維持,蘇震清、廖國棟上訴否認犯行,並無理由,應予駁回。」前立委廖國棟指出,「不只是判決重,有的根本是無理,我會跟律師再討論。」全案行賄的李恒隆,早在偵審中認罪,轉為污點證人,一審獲判緩刑,但引爆的這起史上最大的跨黨派立委集體涉貪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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