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銘秀離婚協議暗示求償1億 陳幸妤反嗆:若被告就反告
2026-08-22 00:00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蔡維斌、 林伯驊/連線報導
趙建銘返台在機場面對記者詢問不發一語。記者劉學聖/攝影 陳幸妤婚變風波持續延燒,趙建銘前夜返台向媒體出示離婚協議書內容,暗示陳幸妤違約恐面臨一億元求償。陳幸妤反嗆,趙想以此堵住她的嘴,「如果他告我,我也告他」,法界認為,以趙出示的協議內容來看,趙公布協議書恐已先違反保密條款。
趙建銘與獄友前往越南旅遊,前天深夜入境時遭大批媒體包圍,他散發預先印製的離婚協議內容,儘管三緘其口,但示意大家看第八條,暗示陳幸妤已違反離婚保密協定,可求償一億元。
據離婚協議書記載,雙方就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等相關隱私及協議期間的細節,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揭露、批評、詆毀;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該方應賠償懲罰性金額一億元。
陳幸妤反嗆,「都要出國玩了,誰會隨身攜帶離婚協議書」,趙建銘想用這個堵住她的嘴,讓她不能講,她問過律師,那張紙寫的任何字就是協議書本身,「一億」兩個字也是協議內容,不能公開,若她去提告,「他就要賠我一億」。
至於在Google刷一星負評,是否也涉及保密協議?陳幸妤說,「如果他告我,我也告他,其實也算扯平,就看法官怎麼認定」。
前檢察官李茂增說,趙建銘若認為陳幸妤違反保密條款規範,應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且離婚協議內容是保密事項,趙不僅完整公布條文,連違約要一億元的金額都公開,本身恐違反保密條款。
李茂增分析,違反第八點的依據是有無洩出「夫妻共同生活所得知的隱私」,陳幸妤談及最討厭許姓護理師、趙建銘帶許到義大利、許女疑租住診所樓上等,都屬客觀事實評論,陳談論時多稱自己猜測,未直接點出趙和許跨越男女界線,應未違反保密條款。
另談及購入趙建銘診所店面六千萬元,是無償贈與,不涉及夫妻剩餘財產,存下二千三百萬元子女教育基金,無關夫妻之間,都跟保密條款無關。
李茂增說,「懲罰性金額一億元」的寫法很專業,以往當認定違反此條款都須支付一億元,無砍價空間,不過這類契約常見是強者對弱勢者約束,現在法院實務上可能會考量契約雙方是否平等,綜合考量比例原則、事件嚴重性,斟酌賠償金額。
陳幸妤 趙建銘
趙建銘恐違反離婚保密條款 律師站隊陳幸妤:評論客觀事實
影/趙建銘秀離婚協議書賠1億? 陳幸妤:想用這個堵住我的嘴
趙建銘返台今下午看診!中午快閃提前進診所 不回應保密條款
趙建銘深夜返國出示離婚協議書「鐵證」 若揭隱私、詆毀一方將賠1億
韓國瑜、傅崐萁兩度握手比啾咪 矛盾翻篇
立法院長韓國瑜昨日出席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舉辦的「說歷史陪爸媽」首映會,兩度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握手,傅崐萁被問及先前被韓國瑜飆罵一事後續,傅以「忘了」帶過,象徵兩人為總預算協商所引發的矛盾已經翻篇;同場的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則是呼籲「禿子、漢子、燕子」合體風潮,並加入台北市長蔣萬安共同拉抬選情。
2026-08-22 00:13
7案不副署 在野轟卓揆違法濫權
閣揆不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法案的衝突持續加劇,在野昨在立法院提案譴責賴清德總統和行政院長卓榮泰違法亂權,民眾黨立委邱慧洳說,行政權擴張到無以復加,「台灣還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嗎?」賴總統則是在南投輔選時說,面對國際局勢變化與立法院紛擾,呼籲民眾不要受到影響,要當政府後盾。
2026-08-22 00:04
冷眼集/賴卓體制 濫權卻無病識感
賴政府再度祭出不副署侵害立法權,行政院長卓榮泰更批這是「在野獨裁」,同樣名詞,賴清德總統在去年也講過。賴政府執政不順,滿腔憤慨可想而知,但「在野獨裁」四字,徹底暴露執政團隊對自己的濫權絲毫無感,且相當政治無知。
2026-08-22 00:04
趙建銘秀離婚協議暗示求償1億 陳幸妤反嗆:若被告就反告
陳幸妤婚變風波持續延燒,趙建銘前夜返台向媒體出示離婚協議書內容,暗示陳幸妤違約恐面臨一億元求償。陳幸妤反嗆,趙想以此堵住她的嘴,「如果他告我,我也告他」,法界認為,以趙出示的協議內容來看,趙公布協議書恐已先違反保密條款。
2026-08-22 00:00
新聞眼/府院進逼 國民黨沒分裂本錢
立法院長韓國瑜日前在朝野協商總預算時,罕見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發飆,國民黨立委近期居中穿針引線,積極撮合兩人同台化解尷尬。不過,不管兩人有沒有消氣,面對賴政府強勢對付在野黨,藍營沒有分裂的本錢,下一步應該團結對外,否則將成為綠營裂解在野的破口。
2026-08-22 00:19
王惠美為水五金案感謝賴清德 藍支持者批「可以去中央當官了」
賴清德總統今天下午參加在彰化和美舉辦的產業座談會中,針對延宕8年的彰化水五金田園生產聚落特定區計畫案,表示是前縣長魏明谷推動,並經陳素月等三位民進黨立委關心下,強調中央會在年底前完成審議。未獲邀到場的縣長王惠美,事後在臉書發文感謝,「賴總統辛苦您了」,也再度引起藍營支持者不滿。
2026-08-22 00:42 共 0 則留言 規範-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