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大雅六寶公園、潭雅神綠園道去年有蕭男等3人把街友打死,近日判決出爐。(圖/翻攝台中觀光旅遊局)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蕭男、李男與蔡男3人聚餐飲酒後,跟吳男街友借火點菸遭拒絕,3人竟持安全帽追打吳男,導致吳男頭部重創身亡。法院認為,蕭等人暴打毫無招架之力的街友,雙方也無積怨,手段殘忍,其中李已經賠償、蔡當時有攙扶被害人甚至磕頭,各判10年6月與11年,蕭男則被重判14年。
檢警查,在2025年4月,蕭男(22歲)、李男(20歲)、蔡男(19歲)三人一起聚餐飲酒,凌晨4點,蕭男酒後路過大雅區六寶公園、潭雅神綠園道旁的萬善祠,發現一名吳姓街友在內留宿,蕭男上前借火點菸遭拒絕,把李男與蔡男叫回助陣,眾人手持安全帽、赤拳腳踢追打吳姓街友,對方求饒也不停手,直到其中一人女友勸阻,才停手。
吳姓街友仍因頭部重傷,導致橫紋肌溶解、全身黃疸、水腫、急性肺炎和敗血症而身亡。檢方認定蕭等人涉犯傷害致死罪嫌起訴。
中院認為,3人僅因為借火點菸事情而圍毆被害人,沒有值得同情之處,無法依辯方提出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3人輪流攻擊被害人導致不支倒地,期間非短,顯見手段冷血殘暴,且3人與被害人素不相識,過去也無積怨,導致被害人在毫無招架之力下遭暴打,所犯情節重大。
法院審酌,李男已經與被害人家屬和解40萬並且已經給付10萬,其餘蕭男與蔡男未能任何賠償。蔡男於事發當下,有攙扶被害人、向被害人磕頭等行為,並拿衛生紙給被害人擦拭血跡。蕭男、李男則離開現場,未積極處理關心或將人送醫,認定僅有蔡男當下已經有後悔,足以減刑。全案依傷害死罪判處蕭男14年、李男10年6月、蔡男1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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