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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同意就无虞?“续供车”违法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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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版/【求真】| 买卖双方都同意就无虞? 续供车具风险之余也违法续供车买卖方式因无需繁杂手续,头期或订金金额也较低,成为一些购车者的首选,但此方式是违法的。(取自MyCheck)

(吉隆坡22日讯)在没有转名下买卖车子,买家“接手供车”是违法的?的确,违法者不仅可以被罚款及监禁,买卖双方在没获得保障下,也可能暴露在被牵扯进犯罪行为、被他人“逃账”、失去车子等风险之中。

这类“续供车”是否违法,人们众说纷纭,有的称触法,有的则指有鉴于买卖双方都达成一致同意,因此是可以允许的。

门槛低成快速拥车捷径

马新社事实查核平台MyCheck接获公众询问后展开查证。根据东南亚最大汽车电商平台Carsome,“续供车”是指未在陆路交通局进行转名、且未取得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同意下,接手使用车子并代表车主继续缴纳贷款的情况。

此方式是部分购车人的首选,因为它提供了一条无需受限于严格条件的快速拥车捷径,主要吸引力在于头期或订金金额远低于传统购车流程。此外,对于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批准、存在金融记录问题(如被列入CCRIS或CTOS黑名单)、没有固定薪水单或担保人文件的购车者来说,此方法简单便捷。

 
警方:可罚1万监3年

警方则通过脸书发文表示,这类方式属于违法行为,在1967年租购法令下可引来严重惩罚。

根据该法令第38条文,任何人在未经真正所有人(银行)允许的情况下出售租购物品,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此外,根据该法令第46条文,任何人违反该法令下的规定,可被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或监禁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

陆路交通局也透过脸书指出,以续供车方式买卖车子会让卖家(车主)和买家暴露于各种风险之中,包括:

(一)由于车子所有权仍在车主名下,车主仍需对车辆承担全责。

(二)任何涉及该车的违规或犯罪行为,如交通罚单、车祸或犯罪活动,都会与车主挂钩。

(三)如果买家未能向银行按月缴纳分期付款,车主需承担财务风险。

(四)续供车买家通常属于高风险群体,如信用记录差、名列黑名单或存在财务问题,从而增加断供风险。

(五)买家可能在车主不知情下,将车子再次转售给第三方。

(六)车主可能不知道车子的实际使用者是谁,导致在发生欠款或其他问题时难以采取行动。

(七)续供车合同或协议书不一定能保护买家的权益,因为车辆所有权仍归原车主所有。

(八)只要未办理转名手续,原车主对车子仍拥有控制权,可随时索回车辆。

(九)根据相关法律第10条文,所有权变更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陆路交通局申报,续供车不符合此项规定。

律师:属非法交易协议无效

活跃于TikTok的律师哈菲兹表示,任何以续供车为目的而签署的合同均属无效,一旦出现问题,该合同不能带到法庭上讨论其合法性。

“根据租购法令及合约法令,此类交易均属于非法交易,因此双方共同制定的所有协议也将变得无效,任何法院都不会予以受理。”

他强调,有意购买二手车者,必须确保车子已完全还清贷款,不再拖欠银行任何债务,同时也要确保银行已将车子所有权转给车主,车主才有权将车子出售给他人。

未经银行许可转售违法

根据mStar报道,律师阿里夫表示,在未经相关金融机构书面许可下,出售或处置仍处于银行供款下的车子属于违法行为,而买卖双方之间任何私下协议,在法律上都不具备任何价值。

“很多人以为双方签了协议书,一切就好办。事实是该协议对银行没有约束力,因为只要贷款还没还清,车子真正所有人依然是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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