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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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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关键技术研发计划“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进一步提升上海农业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和整体效能,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6年度关键技术研发计划“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指南内容包括生物育种、农业合成生物学、现代设施农业三个专题,可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指南具体内容、进行网上填报。

一、申报要求

除满足指南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的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对项目负责人实行限项管理,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及课题负责人承担本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及课题合计一般不超过2项。

6.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需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并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科学数据汇交工作。

7.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8.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9.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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