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曾到她家打掃!屏東變態男半夜翻牆強盜性侵 判賠90萬

声明:本文转载自 「ETtoday」,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屏東地方法院。(圖/資料照)

▲屏東地方法院。(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吳姓男子曾到一名女子家中清潔,熟悉環境後竟深夜翻牆闖入,遭女子發現後掐脖摀嘴壓制,並強制性交、強盜現金及匯款,被判刑10年8月;女子另提民事求償200萬元,屏東地院審酌其身心受創及持續接受心理治療,判吳男賠償90萬餘元。

這起案件刑事部分,經屏東地院刑事庭審理,認定吳姓男子犯強盜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8月;吳男不服量刑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年7月13日判決駁回上訴。

被害女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吳男求償200萬元,包括醫療費770元及精神慰撫金199萬9230元。屏東地院審理認為,吳男的犯罪行為已侵害女子身體、健康、貞操及性自主決定權,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指出,女子因案後前往身心科就診,診斷有伴隨焦慮的適應障礙,並出現注意力無法集中、頭痛、失眠、恐懼、反覆確認門鎖等症狀,且自去年11月至今年7月間多次接受心理諮商及身心科治療,至今仍無法安穩入睡,還需透過教會機構協助修復心理創傷。

法院審酌女子大學畢業、從事服務業,月薪約1至3萬元;吳男國中畢業,從事太陽能板工作,月薪約4萬5000元,加上犯罪手段、侵害程度及女子所受心理創傷,認為精神慰撫金以90萬元為適當,加計醫療費770元,共判吳男應賠償90萬770元。

每日新聞精選 免費訂閱《ETtoday電子報》
ET快訊 「伍佰」驚喜現身綜藝大集合!  阿翔、郭忠祐竟慘遭國小生輾壓 《不良一族2》嘉賓自爆放火燒人 網掀強烈反彈 快訊/3地區明天雨量達停班課標準 韓女歌手爆不倫!「親密熱吻被拍」喊冤:我也是受害者 明後天「下到紫爆」 沙德爾將升強颱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