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新增校園生理用品與月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行動載具管理,以及電子煙、新型態菸品防制等規範。EdYouth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今(22日)發表聲明,肯定此次修法方向,但相關條文多屬原則性規範,後續如何提出具體配套、落實校園現場及確保學生參與,才是修法能否真正發揮成效的關鍵。EdYouth理事長蔡其曄表示,對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備置生理用品、推動月經教育高度支持。教育部自2023年起推動「校園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計畫」,但過去實務上仍有生理用品取用不易、品項選擇有限、補充不及時及部分學校宣導不足等問題。此次入法有助強化政策法定基礎,後續仍應從學生實際使用經驗出發,檢討各校提供方式及補助機制。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EdYouth並主張,生理用品提供應與月經教育同步推動,除基本生理知識,也應納入月經污名及性別平等等面向,落實全面、不分性別的月經教育,讓學生理解月經是自然的身體經驗。針對行動載具管理,EdYouth常務理事洪振翔表示,應依不同年齡及學習階段採分級管理,各校制定措施時應納入學生、教師及家長意見,並明確規範緊急使用、保管方式、違規處理及申訴救濟機制。單純禁止手機使用,恐無法真正回應兒少使用數位載具衍生的問題,教育部也應持續強化數位教育及媒體識讀,培養學生辨識風險及自我管理能力。對於電子煙及新型態菸品納入校園禁止範圍,EdYouth表示支持,但認為不能只依賴查緝及懲處,也應強化健康教育、戒除支持及輔導機制。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健康教育也是重要進展,政府仍應補足校園專業輔導人力、降低學生求助門檻,並完善個人資料及求助隱私保障。EdYouth強調,此次修法從生理用品、手機管理到心理健康及菸害防制,都直接影響學生校園生活,教育部後續推動政策及訂定配套時,應持續納入學生意見,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保障的兒少表意權及被傾聽權,避免衍生不必要的校園衝突。☆自由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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