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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老照片:19世纪残酷刑罚“扼杀” 刑前先使处女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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扼杀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种使人窒息的刑罚。但它不主要依赖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扼杀必须把犯人固定或捆绑起来,使之无法动弹。扼杀曾被亚洲和欧洲的许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欧洲若干地方有规定,不允许处女遭受扼刑,于是刽子手在用绳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处女失身。

从有文字记载始,中国人的扼杀记录昭著,但似乎此刑专用于上流人士,因为死后尚有"全尸"。正规操作方法为:把犯人跪着绑在一根柱子上,将一个绳套套住颈部,两边各有一个刽子手,把木棍插在绳套里,然后反方向转动,使绳套越来越紧,最后把犯人勒死。隋炀帝就被人给勒死的,他在死时为了面子高喊“天子自有死法,何得加以锋刃!拿鸩酒给我!”本想找来毒酒一杯,一喝了事,可一时没能找着,便自解了练巾,坐着让他人勒死。

被勒死的人脸色浮肿,就像是给冻的。舌头伸出口外,眼睛肿大,脖子上有与伸缩带形状大小相仿的伤痕。在舌骨肌附近的蜂窝组织里,还可以发现有血液外渗。此外,肺部有气肿,咽喉和环状软骨常常是断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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