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屯區一家24小時營業的檳榔攤,深夜遭遇一名騎腳踏車的男子順手牽羊。該男子趁店員進入屋內取貨時,連續從桌上的零錢盤抓取現金,被發現後雖假裝歸還,實際上卻暗藏部分金額離去,店家損失共計360元,目前警方已以竊盜案偵辦中。
(圖/TVBS)事發當時,身穿草綠色上衣的男子深夜前往檳榔攤購買飲料。當店員轉身進入屋內拿取商品時,他趁機伸手從桌上的零錢盤抓了一把現金放入口袋,隨即又準備抓取第二把。此時店員正好走出來目睹這一幕,立即大聲喝斥制止。
(圖/TVBS)店員向媒體表示,當時她叫男子把錢拿出來,對方則回應對不起。從監視器畫面可見,男子彎腰從口袋掏出錢後便離開現場。然而店家事後調閱監視器才發現,男子在被發現之前其實已經抓了第一把,被店員撞見時已是第二次下手,而他歸還的只是部分金額,仍有一部分被暗藏帶走。
店家說明,當時正準備進行交接班,因此將零錢盤放置在桌上準備當面清點,沒想到男子見到桌上有錢便直接下手。業者黃先生認為,不告而取謂之偷,但男子被發現後還把錢拿走,應該算是搶。
(圖/TVBS)針對此案究竟屬於竊盜或搶奪,律師林瓊嘉解釋,當被告把東西已經拿在手上,被害人叫他放下卻沒有放下而自行拿走,這屬於偷竊後的持續行為,應該還是偷竊而非搶奪。
從法律觀點來看,竊盜是以和平方式取走財物,依刑法第320條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搶奪則是趁人不備或來不及抗拒時公然快速奪取,依刑法第325條可處6個月至5年有期徒刑。本案中男子假裝歸還現金,實際上卻在口袋中隱藏部分金額,依法應構成竊盜罪。警方表示已掌握相關線索進行追緝,店家也張貼告示協尋該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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