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號颱風「沙德爾」持續逼近台灣,加上低壓帶與強西南風雙重影響,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已於2026年8月24日針對17縣市發布大雨、豪雨、大豪雨及超大豪雨特報,南部及花東地區進入關鍵防汛期。豪雨特報是什麼?超大豪雨累積雨量門檻是多少毫米?豪雨假由誰決定、怎麼查詢停班停課?本文整理雨量分級標準、豪雨假制度與注意事項,有備無患。
豪雨特報是什麼意思?氣象署發布條件說明
豪雨特報是由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在觀測或研判未來有大雨、豪雨機會時所發布的危險警戒,目的是提醒各界注意防範,並讓地方防救災單位提高警覺、提前因應。雨災是台灣最常發生的災害之一,氣象署隨時監控天氣變化,一旦預判達到發布門檻,就會適時發布大雨特報或豪雨特報。
氣象署人員會根據衛星雲圖、雷達回波、地面觀測站等多項資料進行研判,當特定縣市未來一段時間內預期雨量達到各等級門檻時,即發布對應特報。特報分為大雨特報與豪雨特報兩種名稱,豪雨特報之下又依雨量分出豪雨、大豪雨、超大豪雨3個層級,加上大雨共4個等級。
豪雨特報、雨量分級標準
根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公布的雨量分級標準,大雨及豪雨共分為4個等級,以24小時累積雨量或短時雨量作為判定依據。雨量越高、致災風險越大,民眾可依照發布等級判斷當地降雨強度:
- 超大豪雨: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0毫米(mm)以上
- 大豪雨:24小時累積雨量達350毫米以上,或3小時累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
- 豪雨:24小時累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或3小時累積雨量達100毫米以上
- 大雨:24小時累積雨量達80毫米以上,或時雨量達40毫米以上
以本次降雨事件為例,台南市、高雄市等地已達超大豪雨等級,24小時累積雨量預計達500至700毫米,部分山區甚至上看800毫米,屬於近年少見的高強度降雨事件。
豪雨假怎麼決定放?地方政府才有權
許多人以為豪雨假是中央政府統一決定,實際上並非如此。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頒布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四條規定,停班停課的決定權在各縣市地方政府首長,由其綜合考量轄區地形、地貌、雨量、風力及交通、水電供應狀況後做出判斷。豪雨假的決定流程如下:
- 直轄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直轄市長決定發布。
- 縣(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縣(市)長決定發布。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授權所屬區、鄉(鎮、市)長決定發布,並通報上級政府。
- 機關、學校首長得視實際情形(如員工住所積水、橋梁中斷、溪水暴漲等),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並通知員工及當地媒體,同時通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由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做出決定,是因為台灣各地地形差異懸殊,同樣一場雨對山區鄉鎮與平地都市的致災風險完全不同,交由最了解當地狀況的政府單位判斷,比中央統一標準更能保護民眾安全。
豪雨停班停課標準:公務機關vs公司行號不同
豪雨假的適用對象分為兩大類,規範來源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公務機關及各級學校
政府各級公務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執行停班停課,雨量達各縣市訂定的參考基準、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時,由地方政府首長宣布。
各級政府雨量達停班停課標準一覽。(圖/全國法規資料庫)一般民間公司行號
一般民間公司行號並不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的適用範圍內。如果與勞工之間有勞動契約、團體協約或工作規則等約定,則依照契約執行;若無相關約定,則依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處理。值得注意的是,在地方政府已宣布停班地區,若雇主仍要求員工出勤,應依規定給付加倍薪資;勞工若因此不出勤,雇主不得扣薪或處分。颱風假與豪雨假的法源相同,適用邏輯一致。
豪雨假停班停課資訊查詢
颱風或豪雨期間,停班停課資訊變動快,建議透過以下官方管道即時確認,避免誤判: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即時顯示各縣市停班停課狀態,為公務員及學生的首選查詢管道。
- 語音查詢電話0203-001-66:撥打後可收聽各地區停止上班及上課最新訊息,不需上網即可確認。
- 勞動部免付費專線0800-085-151:民間事業單位勞工若有出勤或薪資疑義,可直接致電或至勞動部網頁查詢相關規定。
豪雨假出勤薪水怎麼算?3種情況一次看懂
「豪雨假」在法律上不是法定假別,而是天然災害下的安全停工措施。勞動部曾多次強調「颱風假不是假」,豪雨假的性質相同,薪資計算方式依勞工是否出勤、當天班別而有不同,分為以下3種情況:
情況一:政府宣布停班,勞工選擇不出勤
只要工作地、居住地或正常上下班必經地的任一縣市政府已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就可以合法選擇不出勤。依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此種情形屬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遲到,不得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也不得解僱或做其他不利處分。薪資部分,雇主宜照常給付當日工資,不得任意扣薪。
情況二:政府已宣布停班,雇主仍要求出勤
若所在地已宣布停班,雇主仍要求勞工出勤,依勞動部規定,除當日正常工資照給外,雇主宜再加給工資(即俗稱的「加倍薪」)。若當天原為工作日,勞工自願出勤,雇主應給付雙倍工資,並可再補假一日。若當天原為休息日,則依勞基法休息日加班費標準計算(延長2小時以內按平日時薪的4/3,超過2小時則按5/3)。
情況三:所在地未宣布停班,但公司要求出勤
若所在地政府未發布停班,勞工仍有出勤義務,薪資照正常出勤計算,不得以「豪雨天不方便」為由要求加給。若雇主要求在豪雨中加班或延後下班,應依勞基法加班規定給付加班費。此外,若勞工通勤方式因災害受阻、需改搭計程車,勞動部規定雇主應支付相關交通費用。
特別提醒已約定居家辦公的勞工,因為不需通勤,即使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原則上仍應在家提供勞務,但若因停電、斷網等實際災情導致無法工作,雇主不得扣薪或視為曠職。勞工如有出勤或薪資疑義,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專線0800-085-151查詢。
豪雨特報要注意什麼?氣象署列出8大警示
中央氣象署發布豪雨特報後,警戒區域民眾應立即提高防範意識。強降雨往往伴隨多種複合災害,以下8項風險是氣象署在豪雨特報中反覆提醒的重點:
- 瞬間強降雨:短時間內累積大量雨量,南台灣目前已有縣市達超大豪雨等級,山區雨量尤其驚人。
- 雷擊:強對流天氣伴隨閃電,戶外活動應立即停止並尋找避雷場所。
- 強陣風:颱風外圍環流帶來強風,27至28日沙德爾暴風圈可能影響北台灣,出門需防強風。
- 河川慎防溪水暴漲:上游強降雨可在數十分鐘內造成下游溪水暴漲,禁止靠近溪河。
- 土石流:山區多條溪流已進入土石流警戒,山坡地居民請隨時注意預警撤離通知。
- 坍方落石:山區道路在豪雨中易發生邊坡坍方,非必要勿進入山區。
- 低窪地區防範積淹水:地勢較低的住宅及商家應提前備好擋水板、沙包,並將貴重物品移至高處。
- 行車能見度不良:強降雨區水平能見度大幅下降,開車應降速行駛、開啟車燈,避免行經積水路段。
氣象署提醒,豪雨特報期間應避免前往山區、溪河及海邊,並隨時關注中央氣象署最新特報及各地方政府公告,以保護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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