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建築「原雲林縣警察局」隨著斗六警分局搬遷後,雲林縣政府自籌4650萬元進行修復工程,今(24)日舉辦開工典禮。縣府文化觀光處表示,預計後年上半年度完工,並作為「雲林縣史館」,串聯斗六舊城文化,讓昔日警政辦公廳舍,轉身成為縣民認識雲林縣歷史據點。今開工典禮由雲林縣長張麗善主持、副縣長陳璧君、縣府文觀處長謝明璇、縣警局長黃富村、立委張嘉郡等人出席。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文觀處指出,歷史建築「原雲林縣警察局」1950年建立,是當時縣長曾紀文任內所改建,其前身為斗六區署及警察所,整體風格保存著二戰時期後衙署建築特色,前棟的磚造與木構形式,是警政廳舍建築原型代表,見證斗六地區警政發展沿革。後棟建築是1972年建造的格子梁建築。前棟於2019年認定為雲林縣歷史建築。謝明璇表示,30多年前斗六警分局搬遷至「雲林縣警察局」,今年6月分局新大樓落成搬遷,也讓這棟歷史建築活化成為焦點,因此縣府自籌4650萬元,將保存磚造、木構造所呈現的戰後官署建築特色,並修復入口車寄、外牆洗石子、木製門窗及窗台等細節,同步進行結構、屋頂屋瓦、門窗外牆等修復,兼顧歷史風貌與建築安全。謝明璇表示,修復工期大約548日曆天,2028年2月完工,並將場域活化為「雲林縣史館」,規劃縣史展示區、會議室、戶外景觀休憩區,作為文獻及數位典藏之處,明年起將同步規劃常設展、特展,啟用後將保存雲林歷史記憶,成為縣民認識地方發展的重要文化場域,張麗善表示,修復工程將秉持「修舊如舊、最少干預」原則,兼顧歷史風貌、建築安全與未來使用需求,未來縣史館將展示雲林縣政發展、地方歷史與文化資產,並結合《雲林縣志》編纂成果,提供文史研究、教育推廣及文化交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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