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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翡翠水庫前局長涉特支費案 苗博雅批政風處通報市長淪「保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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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翡翠水庫管理局前局長林裕益涉浮報首長特支費獲交保,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今(24日)在議會質詢揭露,政風處在收到該案件檢舉當天,還沒調查無法確認市長是否涉案,就立刻向市長報告,這讓政風處角色變得「很奇怪」。苗也舉京華城案為例,說若當時接獲通報就向市長報告,原來市長就是幕後最大的被告,不就是打草驚蛇嗎?苗博雅指出,根據法務部《政風機構執行行政調查作業要點》,政風機構收到檢舉後,正常的法定程序應是先進行行政調查,等調查結果出爐,審核認為確實涉有《貪污治罪條例》或《刑法》瀆職罪章時,才簽報機關首長。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政風處長吳滄俯坦承,17日收到檢舉當天,在行政調查都還沒展開、也還沒有任何調查結果的情況下,因為「要調取資料、展開行政調查」,就向市長通報,20日向廉政署報告後,21日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當日再次向市長報告。並補充說,一般行政調查原則上都會向機關首長報告,若與首長本身有關則不會通報。苗博雅批評,政風處根本不需要市長同意就可以依法調件、啟動調查,這是法務部賦予政風單位的獨立權力。「以前如果有人檢舉京華城案,政風處馬上跑去跟市長報告,結果最後發現市長就是幕後最大的被告,那先前的通報不就是打草驚蛇嗎?」檢舉案往往僅是全案冰山一角,「你沒有調查,怎麼會事先知道這個案子跟首長百分之百沒有關係?」苗表示,如果制度變成「只要有人被檢舉,市長當天就會知道」,這等於讓被檢舉者有機會提早獲知風聲、進行施壓或湮滅證據,痛批政風處若不能堅守保密與獨立調查原則,只會讓人詬病政風處「只打蒼蠅、不打老虎」,嚴正要求政風處必須檢討通報機制,必須等行政調查結果確定後再行陳報,切勿讓政風單位淪為幫高官護航的「保皇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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