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豪雨造成部分道路積淹水,有民眾操作小型動力船隻在區域內航行,引發安全疑慮。(民眾提供)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近日受豪雨影響,多處道路發生積淹水,卻有民眾操作小型動力船隻在積水區域、道路航行,引發安全及法規爭議,台南市警歸仁分局表示,若積水區域道路已被劃定、公告為警戒區域,民眾仍擅自進入或違反通行限制,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
警方說明,並非只要在積水道路操作船隻就一律依《災害防救法》開罰,關鍵在於現場是否已依法劃定、公告警戒區域,以及當事人是否違反禁止進入、離去命令或道路通行管制。
依《災害防救法》第30條規定,各級政府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後,指揮官可在災害應變範圍內劃定警戒區域,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或命令區域內人員離去。
指揮官也可指定道路區間,限制或禁止車輛、船舶通行。民眾若未取得臨時通行證,擅自進入已劃定並公告的警戒區域、經命令離去仍拒絕離開,或違反公告的道路通行限制,可依同法第55條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歸仁分局指出,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8條規定,為制止或排除當前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財產的狀況,在其他機關無法即時處理時,警方可依法採取必要措施。
豪雨造成道路積淹水時,如果現場已有危及人員或車輛通行安全的情形,警方將視狀況實施交通管制、勸離或其他必要措施,民眾應配合現場警消及管制人員指揮。
警方提醒,淹水道路下方可能存在坑洞、排水溝、孔蓋鬆脫或路基掏空等風險,即使水面看似平靜,也無法確認水下路況。操作動力船隻還可能產生波浪,影響周邊民宅、受困車輛及執行救援的人員。
歸仁分局呼籲,豪雨期間應隨時留意氣象、淹水警戒及道路封閉資訊,非必要避免外出,切勿進入積淹水、封閉或警戒管制區域嬉戲,也不要從事可能危及自己及他人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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