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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神庙学校申请土地 地契应归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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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25日讯)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强调,政治领袖协助神庙或学校申请政府土地时,应确保土地最终名正言顺登记在相关神庙或学校名下,而非转由乡村社区管理理事会(MPKK)等政府机构持有,以免衍生不必要的土地纠纷。

他说,既然是协助神庙或学校申请土地,就应以神庙或学校名义提出申请,土地获批后也应直接归属有关单位,而不是出现“左手转右手”的情况。

林冠英日前出席北海三百间厝伯公庙盂兰胜会暨中元宴会致词时,如是指出。

他透露,北海钟灵此前曾面对土地“移花接木”的情况。该校友会原计划在学校毗邻一片州政府土地兴建有盖篮球场,并获校友会前主席拿督斯里方炎华及校友慷慨资助。

他说,当时校友会获得政府承诺,在土地申请完成后,有关地段将归还北海钟灵;然而申请结果出炉后,校友会却发现土地最终登记在当地乡管会名下。

“乡管会本身也是政府机构,土地从州政府转到乡管会,等于从政府的一个部门转到另一个附属机构,实际上只是‘左手转右手’。”

他说,这起土地风波一拖就是8年,直到校友会发现问题并向他反映后,他立即介入并指出有关做法不妥,坚持篮球场土地应归还学校,而不是以各种理由推诿。

林冠英指出,在其介入后,这宗纠缠8年的土地问题最终在8天内获得解决,相关土地拥有权也重新归回北海钟灵。

另一方面,林冠英赞扬峇眼惹玛州议员朱悦权协助三百间厝伯公庙申请两片土地,并确保两片土地均直接登记在神庙名下。

会上,林冠英也宣布拨款3000令吉给三百间厝伯公庙,作为举办盂兰胜会的活动经费。有关拨款由该庙财政郑秀桃接领,主席黄梓源及文书黄清华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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