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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交通安全需共同協作 安全速度是必要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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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5日電)研究報告指出,平均車速每增加5%,受傷事故增約10%,而死亡事故更增加約20%。學者今天表示,交通安全有賴各界共同協作,而安全速度是必要條件之一。

為實現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願景(Vision Zero)」目標,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長黃明正今天在記者會中表示,交通部積極導入國際倡議安全系統方法(SSA),其核心精神奠基於「人非聖賢,難免犯錯」,強調交通系統必須具備充分的容錯空間,而「控制車速」即是確保車禍發生時撞擊動能不致造成人員死亡的最後物理防線。

至於安全系統方法,黃明正指出,5項主軸分別為安全用路人、安全道路、安全車輛、安全速度、事故後救護與照護等。

黃明正引述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2006年速度管理報告指出,當平均車速每增加5%,受傷事故將增加約10%,而死亡事故更增加約 20%,顯示速度管理對於事故傷亡重要性。

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吳昆峯表示,所謂「安全速度」指的是用路人「來得及反應」,萬一來不及反應,也能降低事故嚴重程度。

吳昆峯舉例,當看到孩童突然穿越道路時,駕駛通常需要至少1秒的反應時間,加上煞車所需距離,若車速過快,可能來不及反應而造成悲劇,而車速越高,碰撞產生衝擊力也越大,嚴重程度就會非常高。

吳昆峯指出,世界衛生組織(WHO)相關研究顯示,若一年有100位行人事故死亡,當行人遭時速60公里以上車輛撞擊時,這100位行人中,有80位以上會死亡,降到30公里以下,將會降到10位,這也是各國積極推動安全速度的重要原因。

吳昆峯強調,交通安全是需要大家協作,安全速度是其中一個必要條件,他提到,行人不要在不應該穿越的地方穿越馬路,以避免造成駕駛來不及反應;駕駛應避免並排停車,可能會造成其他駕駛視距上死角;路口設計也應確保充足視距。

運研所組長黃明正表示,希望透過2個方式推動降速,首先要凝聚社會共識,合理速限管理並非為了懲罰或開單,而是基於人體承受撞擊速度衝擊有限,「只要降低一次撞擊的動能,就能夠讓生命多一次存活的機會。」

黃明正指出,交通安全希望攜手各界共同協作,交通部已與內政部合作發布相關改善規範及指引,例如行人優先區、行人友善區、通學區等,未來也將持續攜手地方政府、學界及民間力量,透過工程改善及安全宣導,共同營造安全的用路環境。(編輯:張銘坤)1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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