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5日讯)雇员是否继续参与现已改为自愿性质的24小时社会保障计划(Lindung 24 Jam),不应单纯视为与私人保险二选一,而应根据个人保障需求、财务状况及现有保险安排作出决定。
大马普通保险协会总执行长蔡金顺说,24小时社会保障计划与私人个人意外保险各有用途,应被视为个人整体财务保障中相辅相成的部分。
他接受英文财经网站《BusinessToday》电邮专访时说,雇员应根据整体保障需求、财务状况及现有保险安排,评估是否参与24小时社会保障计划,不应只看缴费金额。
根据社会保险机构资料,24小时社会保障计划属于基础社会安全网,保障非工作相关意外,福利依据雇员薪资、残障情况及现行法律决定,包括收入补偿、康复援助及家属支援。
蔡金顺
相比之下,私人个人意外保险提供全球24小时保障,根据保单条款赔偿意外死亡、永久残障及相关开销,保额和附加保障也可按照个人需要调整。
蔡金顺提醒,即使雇员已有个人意外、医疗或雇主提供的保险,也不代表24小时社会保障计划多余,因为各种保障的目标、福利结构、资格及索赔机制不同。
“个人意外保险一般在意外死亡或残障后提供一笔过赔偿,医疗保险侧重住院及治疗费用;雇主提供的保险则可能在保障范围及有效期限方面存在差异。”
他说,没有一套适合所有人的保障标准,所需保障取决于受养人数、生活需求、房屋贷款等财务承担,以及个人承受突发财务冲击的能力。
雇员真正需要考虑的,不是选择24小时社会保障计划还是私人保险,而是现有保障能否在意外导致残障或死亡时,提供足够的收入补偿及财务援助。
他建议消费者作出决定前,与保险代理或保险公司检视现有保障、财务承担及风险承受能力,以24小时社会保障计划作为基础安全网,再由私人保险补足个人和家庭所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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