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5日電)衛福部組織法今天修正三讀,新增兒家署、社照署與2個行政法人,這將是創部以來首次大幅度組改,綜合規劃司說明,這次組織重整聚焦3關鍵轉型,提供從出生至終老全方位保障。
行政院2013年進行組織改造,整合衛生署、內政部社會司、兒童局等單位,成立衛生福利部。如今面臨少子女化與高齡化,行政院去年12月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相關組織法草案,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刪社會及家庭署及其業務,增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
衛福部綜規司今天晚間透過新聞稿說明,因應超高齡社會及人口結構改變的嚴峻挑戰,及健康需求與新科技發展變化,過去業務權責分工架構已無法承載新時代需求。這次修法打破「分工管理」思維,轉型為「以人為本、以民眾需求為中心」。
綜規司提到,尤其整合兒少照顧、長期照顧,「前端預防、中段輔導、後端照顧」分工更明確,提供民眾從出生至終老的全方位健康福祉保障。同時增設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與國家中醫研究院等2個行政法人,提升醫療科技評估量能,吸引專業人才投入,落實健康台灣願景。
這次組織重整聚焦3大關鍵轉型,綜規司表示,成立兒少及家庭支持署是為整合原兒少托育、健康照護、兒少保護與家庭支持服務,建立從出生、成長至特殊需求的完整支持網絡;設立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則是通盤整合長期照顧、老人與身心障礙者服務,以及國民年金業務等。
綜規司指出,為了提升健保制度整體效能,立法院三讀修正「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條文,將衛福部社會保險司所掌管的健保政策規劃、執行與相關法規研擬,以及健保資料的利用與管理,整併至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另外,立法院今天還三讀通過醫療法修正案,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這次修法支持偏鄉醫療,偏遠或原住民族地區醫事人員因政府推動醫療所獲補貼、補助、津貼及獎勵金,免納所得稅,租稅優惠實施10年,以提升醫事人員服務及留任意願,促進醫療資源均衡。
至於規範醫療廣告,劉玉菁說,未來新法上路後,限定「非醫療機構或醫師,不得為醫療廣告」,並明定醫師僅能為其執業登記醫療機構醫療業務刊登廣告,並負專業及監督責任,後續將持續推動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落實修法精神。(編輯:李亨山)1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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