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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师涉嫌跟踪并偷拍女生 法院裁定被告游荡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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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政府统计师涉嫌在铜锣湾一所中学开放日跟踪一名16岁女生,被控游荡罪。案件今天(25日)在东区法院裁决,法官裁定被告游荡罪不成立。

《香港01》报道,被告2025年7月5日在女学生就读的学校被捕。女学生透露,早在2022年10月见过被告,称她多次搭地铁到学校时会看到被告。被告当时会向她点头,并问她是否有考试。

女学生之后常在地铁站看到被告,令她感到不安。她会回避男子眼神和走开,而这种情况持续了两到三年。

案发当天,女学生的班主任看见被告在走廊徘徊,问同学是否有注意到,女学生之后通知老师,被告是她经常在地铁遇到的男子,校方最后报警。

警方从被告手机搜出45张照片,其中17张是女学生当天在学校的照片,其余的则是被告在校内展品前的自拍照。

法院:游荡罪仅针对个别威胁性行为

法官裁决时指出,虽然被告当天在学校跟踪并偷拍女学生的行为可疑,已经构成游荡罪,但是否令旁观者合理担心自身安全,则有商榷余地。

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游荡罪其中一项是指任何人在公众地方或建筑物的共用部分游荡,不论单独或结伴在该处出现,而导致他人合理地担心本身的安全。

法官认为,女学生的担心不是源自于被告在学校开放日当天的行为,因为女学生不知道被告在课室外徘徊,也不知道被告曾在校内偷拍她,可见这些并非构成她担心的主要原因。

法院指,被告在课室外徘徊时也没有作出其他恐吓或威胁行为,在客观情况下,正常的中四学生不会因此感到担心,女学生的担忧更像来自遭被告跟踪两年的经历,所以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官最后表示,游荡罪仅针对个别威胁性行为,不适合处理这类情况,建议法律改革委员会就这类缠扰行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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