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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抹黑!湖西鄉公所:圖書館與垃圾場案指控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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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某縣長參選人對湖西鄉立圖書館興建案及紅羅垃圾場等指控,湖西鄉公所回應,嚴斥「2000萬規劃費打水漂」錯誤說法,館址變更係依法審慎評估,首長擔任評選召集人依法有據,不容任意抹黑,而紅羅垃圾場更非鄉公所權責。無黨籍澎湖縣長參選人葉竹林,在隘門廟口辦座談會,針對隘門民眾詢問有關湖西鄉圖書館新址,從隘門改到鼎灣變更過程是否不妥當之處?認為因為國民黨縣長參選人陳振中是現任湖西鄉長,以機場噪音問題主導館址變更,推翻前鄉長吳政杰的規劃,讓先前規劃費2000萬打水漂。葉也批評澎湖紅羅垃圾掩埋場3年內發生18次火警,引發嚴重惡臭與民怨。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湖西鄉公所指出,湖西鄉立圖書館於工程規劃階段,經綜合考量航空噪音干擾及實際營運電費成本後,循程序報請教育部同意後辦理館址變更。隘門原案終止後,實際支付建築師服務費為111萬6892元,並非所稱「2000萬元規劃費打水漂」,相關指控與實際經費執行情形明顯不符。此外,隘門基地也並未因此荒廢或閒置,公所後續亦爭取到城鄉風貌創生計畫,打造共融式公園及環境綠美化,提供民眾休憩使用,持續活化土地。並依政府採購相關規定,採購評選委員會召集人依法得由機關首長擔任,評選結果則由評選委員會合議決定。鄉長陳振中掌握重大建設並承擔行政責任,是重視鄉內建設且負責任的表現。公所並表示,至於紅羅垃圾場營運管理權責並非湖西鄉公所,不應刻意扭曲事實。紅羅垃圾掩埋場之場區營運、垃圾去化及整體處置政策,主管機關明確為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而非鄉公所。紅羅垃圾場發生火災,延燒波及鄉公所清潔隊資源回收作業場所,造成設備毀損,鄉公所是實際蒙受財產損失的一方,將相關責任歸咎於鄉公所,不僅權責錯置,更與事實不符。呼籲外界勿再以錯誤或片面資訊混淆民眾視聽,讓公共議題回歸事實與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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