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能單獨辦離婚,悍女爽拿半間房擺爛,傻尪6年後驚覺還是夫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男子阿鈞(化名)因不堪妻子小琪(化名)長期歇斯底里的對待,又加上感情破裂,二人於109年簽下離婚協議書,男方並把名下的房產及土地一半產權過戶給小琪。然而,小琪事後擺爛未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二人便這樣分居多年,直到阿鈞驚覺竟還有婚姻關係,遂訴請離婚並要求返還房產。新竹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離婚未登記就未生效力,相關贈與約定也失去依據,判二人離婚外,小琪收到的凡產也需一併還給前夫。
判決書指出,該對夫妻感情極差,阿鈞控訴,小琪常有剪毀床單、從樓上倒拖地水到樓下等歇斯底里的行為,言語上更是咄咄逼人、動輒喝斥,甚至曾持剪刀毀損他的褲子與床單、拿菜刀砍斷冰箱電源線等。忍無可忍下,雙方透過次子居中協調簽署離婚協議書,並約定將男方名下房地一半所有權過戶給女方。
阿鈞當時出於信任及法律知識不足,聽取小琪的謊言指離婚可單獨一人進行,遂交出印鑑證明讓女方處理,並將房屋及土地各1/2產權以「配偶贈與」為由移轉登記,可小琪後續卻未前往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就這樣順勢分居約6年。直到阿鈞後來遺失身分證要進行補辦,才驚覺兩人在法律上竟還是夫妻,氣得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准離婚並塗銷房地移轉登記。
小琪庭上辯稱,房產是二人當天共同出資購買,過戶是雙方協議結果,且內容也未寫明離婚生效才能拿防;反控訴是丈夫自己擺爛不去辦離婚登記,且婚後經常外遇,自己則辛苦全職照顧家庭、節儉養家,要求法院即使判離,也應保留她的房產權利。
法院表示,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必須向戶政機關登記離婚才算有效,兩造當年雖簽訂協議書,但未辦理登記,婚姻關係依然存續。法官指出,協議書中將房產分給妻子的約定,是以「離婚生效」為前提條件,既然離婚尚未生效,該財產分配契約自然也未生效,妻子取得1/2房產屬於無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法官考量兩人感情已無回復可能,判定婚姻產生重大破綻,准予雙方離婚;同時判處小琪應將新竹縣房地的1/2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以塗銷,並回復登記為阿鈞所有。全案仍可上訴。
台男缺錢賤賣護照!一本10萬遭冒名闖美國 沒賺半毛下場慘了 男工程師精力盛!新婚後連劈「還吃人妻」 正宮見激戰片崩潰 指南宮大火!消防員曝四進四出「臉快融化」 親見石獅燒到爆開 #離婚 #協議書 #房產 #戶政事務所 #婚姻關係 【樂齡專屬》農曆七月避暑去!精選全台5大銀髮族友善海生館】 無障礙輕鬆納涼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