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6日電)長照3.0從今年起正式實施,社福團體今天提出民間版長照法修正草案,主張建立團體協商機制,納入產業聲音、定期檢討財源永續性、強化醫療與長照體系連接等。衛福部長照司表示,所有建議會納入修法評估,並持續與產業溝通。
民進黨立委王正旭、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上午與台灣長照產業策進會理事長盧允中等人,舉行「健全長服法、共創好世代」長照服務法修正草案公布記者會。
盧允中表示,過去9、10年長照產業蓬勃發展,今年長照3.0將邁入下階段,是重要的關鍵分水嶺,希望能拋磚引玉,開啟政府政策制定與民間產業、學者對話,盼能修法增加溝通強度、層級與透明度,與民間業者共同幫產業做得更好。
台灣長照產業策進會提出的長照法修正草案中,主張應明定長照補助金額及比率;長照費用審議會成員應由政府機關、專家學者、家庭照顧者、長照服務人員、服務機構共同組成;考量各縣市經營成本差異,授權主管機關採行差異化定價與獎助措施;為確保財務韌性,明定主管機關應建立5年1期的財務穩定性檢討機制。
王正旭說,政策實務執行上面臨三大挑戰,第一是專業人力續航、區域培訓落差,雖服務項目大幅擴增,但第一線專業人力增長幅度無法完全滿足需求,除引進中階技術人力、鼓勵中高齡就業外,如何透過區域性規劃,建置專業長照訓練基地,是穩定基層照護品質的關鍵。
王正旭指出,第二個挑戰是財源永續性及給付結構的風險,隨服務對象擴大,長照支出年增率明顯高於收入年增率,是否重新啟動長照保險制討論,是無可迴避的;第三是資源排擠,目前居家、社區日照與住宿型機構發展,出現失衡現象,長照司需解決資源分配重疊問題。
陳菁徽說,希望修法可納進團體協商機制,讓每一方的意見都能被聽到;面對少子化、超高齡社會,政府是否能告訴大家財源從哪來,增加比例會有多快、多高;過去10年收費標準都沒調整,但物價指數持續成長、人力成本上漲,收費標準應更有彈性。
金色年代長照社團法人董事長徐向謙表示,每年都在通貨膨脹,人力、物力、導入新科技的成本也逐年提升;且每年督考的流程冗長、複雜,希望能把人力專注在照顧品質,而不是行政流程上。各縣市訂有住宿型機構的收費上限,若要提供好的服務品質,同時又有收費限制,「很難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出席記者會的衛福部長照司專委王玲玲說,所有建議都會納入修法評估,並持續與產業溝通,攜手打造完善長照環境。近期會與日照中心業者展開給支付標準討論,可請大家就現行需改善部分,會有完整討論。至於中央的評鑑是每4年一次,督考是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
王玲玲表示,關於費用的定價與核定,是地方政府的權責,尤其是住宿型機構的收費標準,是由地方政府核定,中央沒有核定權。各縣市政府會根據當地物價、人力,整體評估後制定收費標準,考量也都不同,未來有機會將找地方政府一起討論。(編輯:黃國倫)1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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