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芬迪(左2)主持玻州市议会主办的“国庆月城市永续计划”。
玻璃市市议会主席阿芬迪说,州内目前有41处未注册或未获批准的宗教场所,其中部分设于私人住宅;即使有关地点属于私人土地或获屋主、地主允许使用,只要开放予公众参与宗教活动,就必须取得相关批准,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将涉及公众安全问题。
他说,市议会自2021年起记录上述41处场所,涵盖巴当勿刹、亚娄、玻璃市港口及加央等地区。市议会采取相关措施并非针对任何宗教,而是确保开放予公众使用的场所符合安全及相关条例。
“任何开放予公众使用的场所,包括宗教场所、住宿单位、酒店或其他建筑物,都必须拥有相关执照、使用准证或批准,否则一旦发生事故,首先被追问的就是市议会。”
阿芬迪周三出席玻州市议会主办的“国庆月城市永续计划”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他说,住宅虽属私人土地,但一旦改作宗教场所并开放予公众使用,就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市议会并没有发出所谓的“宗教场所执照”,而是发出兴建宗教场所的规划准证。
“住宅不能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改作宗教场所,因此有关场所会被归类为非法宗教场所,市议会也无法给予批准。”
他说,只要有关宗教活动没有造成干扰,也没有涉及未经授权占用政府土地,而有关土地获得屋主或地主允许使用,市议会一般不会主动干预;但一旦接获涉及非法占用、未经批准使用或违反条例的投诉或报告,就会采取行动。
阿芬迪强调,市议会处理有关场所时,会先确认土地拥有权,再检查建筑物是否符合规定。即使宗教团体长期获得私人屋主或地主允许使用某片土地,也不代表有关土地成为他们的合法土地,仍必须解决土地及建筑物的合法性问题。
他说,土地问题属于土地局管辖,建筑物及公共安全则属于市议会关注范围;若有关土地属于政府土地,则属于公共土地,建在其上的建筑物若未经批准兴建,也必须依法处理。
他说,市议会不会向宗教场所、学校等征收门牌税,关注重点是公众使用相关场所时的安全及合法性。
另一方面,他指出,目前州内已有10处宗教场所获得批准,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值得其他宗教场所仿效。
加央珍珠园山脚下的兴都庙。 设宗教场所地点避免因不适而引发问题
阿芬迪说,当局早在去年7月已对位于加央珍珠园山脚下、酒店后方的一座非法兴都庙发出搬迁通知,惟案件涉及法律程序,因此必须尊重有关程序;最终由庙方自行搬迁或由当局采取行动,则取决于对方是否遵从有关指示。
他说,有关庙方此前曾前往市议会咨询,但由于建筑物坐落在政府土地上,市议会只能针对建筑物及土地使用问题采取行动。
“政府土地属于公共土地,而建在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也是未经批准兴建的,因此对方必须搬离。我们不能因为对方有自己的理由,就不按照规定处理。”
另一方面,阿芬迪认为,宗教活动是神圣且值得尊重的,各宗教都应获得尊重,因此应寻找合适及符合规定的地点设立宗教场所,避免因地点不适合而引发问题。
他说,州内许多已获批准的宗教场所,包括座落在市中心的加央斗母宫及其他宗教场所,都遵循规定运作,市议会从未刻意干扰;有关场所进行内部宗教活动时,市议会也不会干预,但一旦活动涉及公众,并造成停车位不足、交通或其他公共问题,就容易引发投诉及冲突。
因此,他呼吁所有尚未符合规定的宗教场所,以已获批准并遵守条例的场所为榜样,通过合法程序解决相关问题。
“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听说任何已经获得批准的宗教场所给社会带来问题,大家都相处得很好。所以,请以他们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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