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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長期遭猥褻未安置 許淑華:北市府避同場躲質疑 說「成效」成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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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爆出一名10歲女童長期遭母親的性交易對象猥褻,母親未制止還收費,自去年底通報警察局至今已240天,市府尚未完成安置。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早上9點半開記者會,北市府也隨後於10點半在市府召開記者會回應。許淑華表示,市府代表臨時缺席她邀請出席的記者會,自行另外召開,質疑為什麼不敢坐在同一個場子裡回答?不願意面對面說清楚,這就是台北市政府面對兒少保護的態度嗎?許淑華和台北市議員參選人馬郁雯昨日晚間6點半左右通知,今上午9點半將於台北市議會6樓中庭召開「女童遭性猥褻後240天未安置,兒少保護系統癱瘓!蔣市府成爲加害者?!」記者會;市府於上午約9點22分通知新增記者會,10點30分於市府11樓針對兒少保護案件進行說明,由副市長林奕華、社會局長姚淑文、北市警局婦幼隊隊長陳志傑及教育局主秘鍾德馨出席。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許淑華表示,記者會邀請市府派代表出席,希望市府能正面說明,市府代表卻臨時缺席。但一個小時後,10點半,市府卻另外召開記者會。她質疑同一個上午、同一件事,為什麼不敢坐在同一個場子裡回答?孩子等了240天,市府卻連一個小時都不願意面對面說清楚,這就是台北市政府面對兒少保護的態度嗎?許淑華也進一步批評市府說「孩子不願意去機構」,是截取片段、扭曲事實。根本是把責任推給孩子!女童在鄰居長輩的陪同下向她表達的內容是:希望優先跟熟識的鄰居長輩同住,但社工回以法律上無法這樣安排,女童理解後才接受機構安置的方案。市府卻扭曲原話,聲稱「孩子不願意去機構」,拿來當作240天沒有完成安置的理由。此外,市府說「未達中央標準、未達司法安置標準」,所以先不用安置。但第一線評估、執行安置的都是台北市政府,孩子、家庭和社工也都在台北市。不要一句「未達中央標準」就把責任推給中央!市府到底有沒有重新評估?有沒有提升風險等級?請把評估依據、紀錄和決策過程說清楚,不要拿標準當擋箭牌。許淑華不滿說,市府還指控她們播放孩子錄音,會對孩子造成傷害。但一個10歲孩子的需求若早已在社福體系裡被處理,何須向議員求助?該檢討的是,「為什麼體系還是沒有接住她。」尤其市府竟拿「這8個月沒有再發生猥褻事件」來證明安全措施有成效,卻讓孩子繼續住在充滿創傷與痛苦經驗的家裡。這樣的說法,不只是冷漠,更是對孩子感受的再次傷害。☆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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