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力特光電董事長趙寄蓉不喜歡內線交易,女兒、媳婦卻因為吃飯聽到內現就去買股。(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上市公司力特光電6年前公告賣廠房將獲利6.5億元前,有多方勢力早一步進場,涉嫌內線交易,原來是董事長趙寄蓉的女兒、媳婦趁著家庭聚餐時,聽到父兄聊到賣地消息,因此自行或通報親友買股,再加上公司內部人員偷跑,台北地檢署27日依違反《證交法》起訴14人,趙寄蓉與時任副總的兒子趙輝生獲不起訴。
力特光電(3051)號稱是大中華地區第一家偏光板專業製造廠,近年卻背負龐大債務,2020年8月間,董事會通過重大資產處分,將南科廠房以36.5億元賣給台積電,預期處分利益可將銀行連帶債務從62億元降至26億元,力特光電的財務也在同年轉虧為盈。

▲趙寄蓉女兒趙輝儀涉嫌內線交易遭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檢調獲報,在力特光電公告利多訊息前,已經有人大量買進股票,經查進出帳戶與董事長趙寄蓉、趙輝生父子、力特光電總務部協理馬仁強等人有關,因此在2024年發動17路搜索並約談20人,其中半數是趙家與姻親。
趙寄蓉到案表示,他非常反對內線交易,平常跟兒子討論公司的事,像南科廠要買賣,但絕對不會去說哪一天要重訊,他真的不知道女兒怎麼知道這項內線消息;趙輝生則說,他周末都會帶老婆小孩回家吃飯,在餐桌上談話以公事為主。

▲力特光電協理馬仁強涉嫌內線交易獲利23萬元。(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檢察官調查,趙寄蓉女兒趙輝儀在家庭聚會聽到消息後,在重訊前一天自行買進93張力特光電股票,結果擬制性虧損930元,媳婦林葦崎則是告訴父親,娘家人共買了900多張,獲利約36萬元。
力特光電內部人部分,現已過世的董事馬乃土則是要妻子電話下單,買進70張股票,獲利3萬7800元,承辦賣廠事宜的協理馬仁強則是自己賺了23萬元,也告訴部屬、家人分別進場獲李9千元到8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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