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捷向2024年洪淨隨機攻擊案求償,法院判洪淨應賠償26萬餘元。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捷運隨機攻擊案,犯案者洪淨刑事判處9年9月定讞。台中捷運公司提出共313萬餘元民事求償,包含營業損失、人力加班費,甚至慰問旅客禮金禮盒認為應由洪淨賠償。但中院認為,載運量雖短暫下降,但相比同期有上升,僅能請求4萬餘元,加上員工加班費、諮商費以及車損維修費,准許26萬餘元賠償。
中捷說,洪淨攻擊後,導致當日系統單線雙向運轉3小時46分鐘,列車延誤4小時1分30秒,影響運量至6月底均未回升,並且事發過程中,造成車廂損壞不堪使用。以事發前後1個月總在運量11萬3450人乘以平均票價25.08元,有營業上損失284萬5326元。
另外,支付2名旅客慰問金禮盒費用2990元、車廂維修費用17萬1063元、人力加班費9萬5949元以及員工心理諮商累用1萬6000元,合計損失313萬1328元。

▲洪淨稱,自己是攻擊人,不是物品,不應該賠償車損。(圖/ETtoday資料照)
洪淨則稱,事件發生後載運量仍比事發當天多,也較前一年同期高,顯然未影響載運量而有營業損失;若有乘客有傷害,應該由乘客求償,自己沒有「授權或同意」中捷致贈慰問金或禮盒。
洪淨抗辯指出,傷害他人是為了達到自我毀滅的目的,主觀上攻擊對象是「人」不是「物」,細觀車廂受損與刮傷情況,沒有不堪使用,無需更換。另認為中捷公司沒有證明員工加班費與事故關聯、員工心理諮商與自己無關等。
中院認為,洪淨在大眾運輸工具隨機攻擊,事件剛發生時,當然會減少搭乘意願。不過中院查,中捷公司2023年與2024年載運量有增長19.22%,推估事發當月平均載客量應為3萬7176人次。
中院說,中捷隨機攻擊事件2024年5月21日當天、隔日,載運量分別是3萬5600人次、3萬7006人次,略低於推估平均人次,之後均高於平均數,認為營收損失僅有1746人次乘以平均票價24.89元,共4萬3458元。
依此,加上車廂損壞維修費用、員工加班費、員工心理諮商費,中院均認為求償有理由,慰問金為無理由,合計判賠26萬39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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