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公司「力特光電(3051)」2020年決議出售南科廠房給「護國神山」台積電,多方勢力早一步進場,檢調查出,原來是董事長趙寄蓉的女兒、媳婦趁著家庭聚餐時,聽到父兄聊到賣地消息,自行或通報親友買股,再加上公司內部人員偷跑,台北地檢署今(27)日依違反《證交法》起訴14人;趙寄蓉及董事兒子趙輝生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女兒、媳婦飯局偷聽董座談話 親友團偷下單
起訴指出,趙輝儀及哥哥、力特光電副總經理趙輝生、嫂嫂林𥯤崎等人每週末都會到趙寄蓉家開家庭聚會。趙輝儀聽到趙寄蓉與趙輝生討論公司要出售南科廠房給台積電的消息後,在重大訊息發布的前一天下單買進公司股票,擬制性虧損新台幣930元。
林𥯤崎聽到消息後告訴父親林志謙,林志謙又告訴哥哥林圭聰,2人分別下單購買力特光電股票,分別擬制性獲利5萬餘元、11萬餘元。
員工與獨董配偶也偷跑
力特光電總務施佩君及配偶哀正中、南科廠工程師陳盈江、總務部協理馬仁強、總務部助理專員梁湘翎、馬仁強姊夫林棱壹、總務專員黃景芬、鄭姓獨立董事配偶蔡榮珠、品保工程師郭秀珍等人,在獲知消息後買賣力特股票,獲利數千元至20幾萬元不等金額。
對親友偷買股不知情 董座父子不起訴
檢察官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嫌,起訴趙輝儀等14人,其中11人繳回犯罪所得,請求法院減輕其刑。趙寄蓉、趙輝生在偵查期間表示,對趙輝儀等人買賣股票並不知情,檢方也無2人涉及內線交易的證據,趙寄蓉、趙輝生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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