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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调解机制9月起扩大至全岛 严重噪音个案可由社区关系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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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日起,组屋和私宅居民在遇到邻里纠纷时,可以在更早阶段通过调解解决分歧,严重噪音个案也可由社区关系处介入。政府将把社区关系处(Community Relations Unit,简称CRU)和调解指示 (Mediation Direction)框架的部署范围扩大至全岛,让居民更早获得协助。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律政部和国家发展部今天(28日)发布联合文告说,为了全面落实调解指示框架,建屋发展局将被授权在公共住宅区发出调解指示,人民协会则被授权在私人住宅区发出调解指示。

纠纷双方如果在社区调解后达成和解,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把和解协议登记为邻里纠纷审裁庭的庭令。通过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将获得邻里纠纷审裁庭认可,并在有需要时更迅速地执行。

社区关系处的运作也将扩大至全岛,以应对无法通过社区调解和邻里纠纷审裁庭妥善解决的严重邻里噪音个案。

社区关系处人员将有权到纠纷现场录口供,也可以发出警告和禁止令(abatement order)要求当事人停止制造噪音,不服从禁止令者将面对刑事罪行。

当局表示,建立和谐的邻里社区是每个人的共同责任。邻居之间需要相互体谅、尊重和理解,并在出现分歧时及早以和睦的方式解决,才能建立更紧密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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