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發生一名10歲女童長期遭母親的性交易對象猥褻,自去年底案發通報後長達240天未安置,女童甚至出現自傷行為,事件引發社會譁然。許淑華今(28日)在蔣萬安專案報告質詢指出,社會局一開始說沒有符合安置標準,為何到新聞曝光後就火速安置女童?北市社會局駁斥該言論,強調並非事實,此說法完全扭曲社會工作專業及兒少保護機制的實際運作。社會局指出,本案於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即啟動保護措施,7月底追蹤到個案狀況有變,再次就安置議題進行相關研議與評估,期間社工持續與家庭及社區網絡溝通,後續於8月中旬取得監護人安置同意書,隨即進行安置程序。相關評估及準備工作早已啟動,絕非民代所稱在記者會後才啟動。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社會局強調,兒少保護是一項持續評估、滾動修正的專業工作,並非僅依單一事件或單一時間點決定處遇措施。社會局啟動安置,是基於「兒少最佳利益」及專業親職能力與安全評估,並透過中央衛福部的兒少保護安全評估(SDM)機制,進行最妥適的安排。案件發生後,社會局即刻啟動跨網絡討論安全計畫、阻隔相關風險,避免女童持續受害,後續亦未再發生相關情形。社工持續追蹤,於7月發現案主已受家庭、社區網絡等因素變動影響,依據兒童保護案件安全評估(SDM)標準,認定風險程度改變,須進一步提高保護強度。相關評估依據如下:1.兒少心理健康照顧與安置需求:考量案主近期因家庭狀況變動出現自傷行為,社工與專業團隊持續評估其身心狀況及安全風險,並提供相關身心輔導措施。經專業評估,認定有進一步提升保護措施之必要,啟動安置程序;後續因案情遭公開揭露、外界高度關注,可能增加案主心理壓力,因此依兒少最佳利益進行安置並強化相關保護措施。2.照顧者保護能力與防護網絡受限:經社工持續溝通,案母已同意配合社政單位進行安置。考量近期面對鄰里壓力等多重因素,現有保護措施已不足以減輕案主心理壓力及安全風險;加上本案受到媒體及網路高度關注,案家周邊目前已無合宜且具保護功能的安全網絡成員,難以維護案主身心安全,避免受到外界干擾。綜合上述情況,經社工及專業團隊審慎評估後,為維護兒少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決定啟動安置作業,並依兒少最佳利益及生命安全採取必要預防性的保護措施。社會局再次強調,本案自始即有社政、教育及司法等相關體系介入積極處理。任何未尊重兒少及監護人意願,擷取錄音並將相關內容提供公開傳播的行為,忽略了兒少保護工作中隱私與保密的重要性,可能造成孩子二次傷害。社會局呼籲,各界應以孩子的安全與最佳利益為最優先考量,共同重視兒少隱私,避免過度揭露個案細節及相關資訊,給予兒少足夠的復原空間,共同支持專業兒少保護機制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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