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Save Lily|求撤社署對Danny的保護令被拒 父母稱考慮司法覆核

声明:本文转载自 「香港01」,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Save Lily」事件的父母在港分娩誕下幼子Danny,因一度拒交DNA樣本和疏忽照顧兒童而被捕,法庭其後為Danny頒下三年的保護令(WKJP35/2026)。Danny父母今(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申請撤銷保護令。案件早上經近1小時閉門聆訊,裁判官下午駁回父母的申請。

Danny父親曾偉邦庭外稱,對結果極度不滿,但保護令無法上訴,考慮申請司法覆核,但會先諮詢法律意見。

Danny的父母曾偉邦和關佩仙到法院要求撤銷社署對Danny的保護令。(朱棨新攝)Danny的父母曾偉邦和關佩仙稱他們一家人相處和睦,亦不涉暴力,不明為何要讓Danny與他們分開。(香港01攝)Danny父母在港通過在家分娩方式誕下幼子Danny,惟他們曾一度不肯提供DNA樣本,Danny其後被社署帶走。(資料圖片)

Danny父母申請撤銷保護令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處理社署的進度報告,同時Danny的父母曾偉邦和關佩仙亦有出席聆訊,並欲申請撤銷保護令。

父指社署隱瞞重要證據

聆訊後,曾偉邦在庭外指申請撤銷保護令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社署隱瞞重要證據,令他們無法有效辯解。他指社署在過往聆訊中沒有提供其依賴的醫生報告和Danny的病歷,裁判官提證兩人引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索取資料。

家人相處和睦亦不涉暴力

曾偉邦強調,醫生報告顯示Danny的身體並無不妥,沒有需要接受醫學護理和治療,質疑為何要Danny和他們分離。他續指,要把兒童和父母分離,應是兒童受暴力或性侵一類最嚴重的情況,惟他們家中沒有暴力事件發生,家人相處亦和睦。但他指,沒有信心可成功申請撤銷保護令。

Save Lily|餵飽Danny才准相見 母質疑迫戒母乳:斷絕我地嘅關係Save Lily|父母為子Danny申請人身保護令被拒 官指錯誤及不適宜Save Lily|Danny父母強調無犯法卻遭懲罰 望子能獲安排合適住處Save Lily|法庭閉門聆訊Danny人身保護令申請 9月底前裁決Save Lily|父母不滿社署為Danny接種疫苗 哭訴申人身保護Save Lily|父母稱Danny於收容所健康轉差疑自殘 促社署保障人權Save Lily|父母去信瑞典法院 要求裁定社福局任意羈留Lily違法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