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因欺骗罪服刑、获假释提前出狱的男子,在减刑期间飞往柬埔寨,以新加坡民众为目标,假冒政府官员再次行骗。男子回到我国后继续为犯罪团伙办事,向至少14名受害者收取近65万6800元的诈骗款项。
新传媒亚洲新闻台CNA报道,37岁的菲道斯(Muhammad Firdaus Abdul Rahman),今天(28日)因参与有组织犯罪集团,以及协助他人保管犯罪所得,被判入狱60个月。由于他在假释减免令期间再次犯罪,因此还须额外服刑236天。
被告对上述两项控状认罪,另有一项控状在判刑时也一并纳入考量。
几年内一犯再犯
据报,被告是新加坡人,他在2022年因欺骗罪被判入狱31个月,获假释提前出狱后没有再佩戴电子追踪器。
根据假释减免令的规定,他在2024年9月24日至2025年8月3日期间不得犯罪。
法庭文件显示,2024年10月之前,一位名叫Jackson Lim Soon Lai的朋友,向被告介绍一份在柬埔寨从事诈骗的工作。这份“工作”可获1000新元底薪,以及3%的佣金。
尽管知悉Jackson涉及非法活动,被告仍接受这份“工作”,并于同年10月3日与Jackson及另一名男子飞往柬埔寨。
几人抵境后乘坐货车前往柬埔寨其中一个边境地区,之后被带到一间由15人和数只狗把守的办公室,接受“诈骗电话”培训。
两人被指示拨打新加坡电话号码,谎称自己来自新加坡网络安全局旗下的电脑紧急反应组(Singapore Cyber Emergency Response Team),并称来电与网络安全问题有关。
若对方信以为真,他们就会把电话转接到另一条线路,由其他人继续与对方交谈。若对方最终受骗并把钱转给诈骗集团,被告和同伙将获得相应的分成。
被告观察到办公室内约有60人,包括女性进行网络爱情诈骗。
被要求提供警察部队或金管局的相关资料
被告在柬埔寨拨打诈骗电话约一个月,期间一度入院治疗,医疗费用由诈骗集团承担。出院后,他决定独自返回新加坡。
回国后,Jackson要求被告提供有关新加坡警察部队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资料,包括从网上公开渠道获取相关照片或活动详情。
被告在明知信息将用于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为其提供协助。
2025年4月19日,Jackson要求被告帮忙收取装有钱款的包裹,再转交给另一人。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知悉这些钱乃犯罪所得仍接受了相关要求。
2025年4月19日至5月5日期间,被告在多个地点包括商场和组屋,向至少14名受害者收取共65万6788新元的款项。
事后被告因此获得至少1000新元的报酬。
被告代表律师今天在庭上以被告患有“足以改变人生的心脏疾病”为由,请求法庭将他的健康状况作为从轻量刑因素。
控方要求判处被告67至75个月监禁,并额外判处237至267天监禁。
法官判刑时表示,最初考虑给予被告25%的刑罚折扣,但鉴于被告的健康状况,最终将折扣提高至30%。法官指出,这项折扣不适用于额外刑期。
参与有组织犯罪集团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罚款最多10万元,或监禁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
协助他人保管犯罪所得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罚款最多50万元,或监禁最长10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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