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安徽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协同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协同机制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围绕我省重点产业“最紧急、最紧迫”问题,有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技术方向征集凝练和项目指南编制等工作,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和协同机制全体会议审定,形成2026年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登陆“科技大脑”查看),现予以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四个面向”战略导向,强化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导向性,凝聚多方合力开展联合攻关,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提供有力支撑。
(一)聚焦重点产业。重点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最紧急、最紧迫”技术难题,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坚持企业主体。鼓励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有组织攻关,体系化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三)强化平台支撑。鼓励高能级科创平台发挥技术优势,积极牵头或参与科技攻关,实现基础条件建设与科研能力双提升,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注重人才引育。鼓励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科技攻关,同时以项目为牵引引进培育一批科技人才,厚植我省人才资源。
(五)突出绩效导向。突出重大标志性成果产出和产业化应用导向,为争取更多国家重大项目、科技奖励等奠定坚实基础。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民非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原则上应建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没有的应具备较为完备的科研基础条件,研发投入较高,财务状况较好。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性质的,须提供2023—2025年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会计年度提供,数据与系统一致;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含三级专科医院)等事业单位及民非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的,须提供2025年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事业单位调查表中的JG1-08表,军事单位因保密需要,可不提供研发投入材料。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