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重器》是最近的热播剧,很好看,涉及不少法律和政治问题,引发了很多讨论。其中一个给我印象很深的地方,就是电视剧所展现的两代法律人不同的人生经历和时代特征。
剧里有一组镜头让我印象很深。1980年,人民政法大学法律系开学第一堂课,周一仆没有急着讲法律条文,而是在黑板上写下了三个大字:“法律人。”
今天看,这三个字似乎没有什么特别。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院教授,都可以称为法律人。但放在当时的中国,这三个字其实很有分量,因为它涉及国家法律,也就是该剧所强调的国家“重器”。
1979年7月,中国一次通过了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在内的七部法律,长期没有一部完整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局面终于结束了。周一仆本人就参与了法律的起草。他希望这些改革开放后进入大学的年轻人,将来能够成为真正的法律人,成为国家“重器”的执行者。
但摆在新一代法律人面前的,与其说是一条已经修好的法律大道,不如说是一片刚刚开始开垦的荒原。
新中国成立后的近三十年里,一直没有一部完整的刑法。对于刑事犯罪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当时的政策和政治形势,缺乏一套稳定、统一的刑事法律制度。后来又经历一次次政治运动,尤其是“文革”十年,无产阶级专政和阶级斗争不断强化,使本来就很薄弱的法制遭到严重破坏。没有完整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律师制度也长期中断。很多时候,决定一个人命运的不是稳定的法律条文,而是当时的政策和政治运动。
《重器》中的老一代法律人,几乎人人身上都留下了那个时代的伤痕。陈一众的父亲原来当过审判长,后来被打倒,成了理发员。陈一众小时候亲眼看到母亲被当成“破鞋”批斗,父亲不但没有能力保护妻子,甚至不得不捡起扔在地上的破鞋,重新挂到妻子身上。一个曾经审判别人的人,在政治运动面前连自己的妻子都保护不了。
周一仆等人也经历过类似的磨难,人生最好的年华已经过去。因此,当大学重新开始培养法律人才的时候,他们把希望寄托到了下一代身上。
陈一众、余高远、夏英杰、张丽慧和陆则铭就是这样走进了政法大学。他们的家庭背景、性格和人生追求完全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接受了改革开放以后重新建立起来的正规法律教育,开始相信判一个人有没有罪,首先应该问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而不是问政策是怎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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