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姓婦人擔任互助會首卻虛設人頭會員還偽造會員名單及本票,陸續詐取會款近160萬元,會員發現後,已拿不回白繳的會費,氣得聯名提告王婦詐欺,屏東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併處王婦4年徒刑,並追繳不法所得,可上訴。王婦發起每會3萬元的互助會,吸引35名會員參加,由她擔任會首,王婦因為有資金的需求,竟心起歹念,不僅虛設人頭會員冒標會款,還偽造會員名單及本票以取信會員,陸續詐得159萬元的會款,結果被其他會員識破,但已拿不會多次繳交的會費,眾多會員氣得聯合提告詐欺。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王婦雖犯後坦承犯行,但遲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偽造有價證券、詐欺取財及侵占等罪併處王婦4年徒刑。☆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