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强调,所载乘客人数不得超过乘客座位数量(不包括司机座位),比方5人座宝腾赛佳,最多可载4名乘客。(取自MyCheck) (吉隆坡29日讯)标明可载4人的电召车,只能乘坐3名乘客,因为乘客人数包括司机在内?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解释,乘客人数并不包括司机,意即5人座汽车可载4名乘客,7人座汽车可载6名乘客。
网民投诉被拒载
一名网民在社交媒体Threads分享本身经历表示,自己召了一辆5人座电召车,预备供4名乘客上车,但司机只允许3人上车。帖子引发网民热议,有的指电召车系统内标明的乘客人数是包括司机在内。
马新社事实查核平台MyCheck查证后发现,陆路公共交通机构通过其Instagram帐号apadchannel发帖解释,电召车座位数量以陆路交通局批准的座位数量为准,这项规定符合陆路公共交通法令及2018年第2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电召车服务指南第6.2(b)项。
网民在社交媒体投诉,指虽然电召车系统上标明乘客数量为4人,但司机仅让3人上车。(取自MyCheck) 根据陆路公共交通机构,电召车必须拥有4至11个座位,包括司机座位,而所载乘客人数不得超过乘客座位数量(不包括司机座位)。
“比方陆路交通局批准的5人座(包括司机)宝腾赛佳,最多可载4名乘客;而7人座的丰田Innova最多可载6名乘客。”
根据乘客座位计算
MyCheck对此表示,因此“5人座电召车只能载3名乘客,因为司机也被计算在乘客人数之内”的说法,是错误的;乘客人数只根据乘客座位计算,并不包括司机。
MyCheck指出,由于电召车服务受陆路公共交通机构监管,消费者对有关条规遵守的投诉,可向该机构提出。根据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官网,消费者可通过 https://mot.spab.gov.my,或热线1-800-88-7723做出投诉。
消费者也可直接向相关电召车服务供应商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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