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正在发生一个很少有人愿意正面讨论的人口变化:伊斯兰教已经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主要宗教之一。推动这种增长的主要力量,并不是大规模改宗,而是人口结构——穆斯林人口总体更年轻,在不少地区生育率也更高。欧洲的变化尤其明显,即使未来移民规模下降,既有年龄结构和人口惯性仍然会使穆斯林人口比例继续上升。因此,所谓“伊斯兰化”并不只是一个文化争论,而首先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口与社会结构变化。
但是,人口增加本身并不是问题。一个国家有5%、15%甚至30%的穆斯林,只要绝大多数人接受现代自由社会最基本的规则——宪法高于宗教法,男女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人都可以信教、不信教、改宗、退出宗教,也可以公开批评任何宗教——那么这个社会依然可以是自由社会。真正需要警惕的不是穆斯林这个身份,而是另一种东西:政治伊斯兰主义,即试图让宗教法凌驾于世俗法律,让神权高于个人权利的政治意识形态。
一、人口结构的悄然重塑:无法忽视的人口惯性
长期以来,欧洲自由社会对伊斯兰人口增长的基本态度是:这是宗教自由的自然结果。既然基督徒可以建教堂,穆斯林当然可以建清真寺;基督徒可以传教,穆斯林当然也可以传播自己的信仰。这个原则本身没有错。如果信仰自由是真正对等的,那么任何宗教人口的增加都不应该成为政治问题。
问题在于,自由只有在规则对等的时候才是真正的自由。 如果一个宗教群体要求自己拥有充分的传教、组织、 教育和政治参与自由,却并不承认成员拥有同等充分的退出宗教、改信其他宗教和批评本宗教的自由,那么这已经不是单纯的“信仰自由”,而开始触及宗教特权。
这就是为什么人口比例不能完全与制度问题分开。如果一种思想只存在于少数私人信仰中,它对公共制度的影响有限;但当人口、组织能力和政治影响力不断扩大以后,它是否接受共同的宪政规则,就会越来越重要。
二、单向的自由:当退出与批评成为禁忌
真正的信仰自由首先是一种消极自由:国家不能强迫我信什么,也不能因为我信什么而惩罚我。我可以祈祷,可以不祈祷,可以参加宗教活动,也可以永远离开这个宗教。因此,判断一种宗教文化是否真正接受信仰自由,最好的测试甚至不是“它是否允许人加入”,而是:它是否允许人离开。
今天世界上一些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仍然保留针对亵渎宗教或者叛教的刑事规定。在这样的制度下,一个人出生于穆斯林家庭以后,宗教身份就可能不再完全是一种可以自由选择和退出的私人信仰,而具有法律甚至社会强制性质。即使死刑或者重刑并非处处执行,仅仅是国家保留这样的法律原则,就已经与现代意义上的宗教自由发生根本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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