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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涉詐剛執行完3月又當車手 法院認證「累犯」判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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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賴姓男子(26歲)因涉及詐騙案,遭判刑3個月,並在2023年10月8日執行完畢,沒想到賴男完全沒有記取教訓,事隔3個月又擔任投資詐騙集團車手,出面拿走凃姓女子76萬元,並交給上手製造斷點,凃女發現被騙報案逮獲賴男,賴男在台中地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但法官認為他短時間又再犯,對於刑罰的反應力薄弱,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7月。中檢起訴指稱,台中賴姓男子(26歲)加入通訊軟體暱稱「小李」、「CR楊經理」等人組成的詐欺集團擔任車手,該集團先在2023年12月間,向凃姓女子佯稱,在「崇仁智慧精靈」APP可短線操作股票投資及參加新股認購活動,並可向「CR楊經理」預約入金。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凃女信以為真,於2024年1月8日下午2點多,約定在台中北屯面交76萬元,賴男接獲詐團指示,列印偽造的「崇仁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收據和工作證,向凃女收取76萬元的投資款,再將贓款轉交給詐團上手不詳人員,以此製造斷點,隱匿犯罪所得,凃女事後發現受騙向警方報案,警方查獲賴男依詐欺罪嫌送辦。台中地院審理時,賴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賴男不思進取,為賺取報酬犯案,尚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且賴男因詐騙案,遭判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5萬元確定,並在2023年10月8日執行完畢,沒想到才剛執行完3個月內即再故意犯罪,顯見未因前案執行而記取教訓,對於刑罰的反應力薄弱,屬累犯,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7月,可上訴。☆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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