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東良、葉品辰/台南報導
台南市永康區今(30)日上午發生一起車禍,一輛自小客車沿復興路外側車道由西往東行駛,行經319號前方時疑似變換車道不慎,與同向直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生碰撞,造成騎士受傷送醫,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台南一輛轎車變換車道時不慎與直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生碰撞。(圖/翻攝自Threads /yang_che_kuo)
警方表示,當時自小客車由29歲蕭姓男子駕駛,行經事故路段時準備向左變換車道,過程中與16歲張姓男子騎乘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生碰撞,張男因此受到四肢擦挫傷。警方到場處理後,確認雙方均無酒駕情形。

▲▼台南一輛轎車變換車道時不慎與直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生碰撞。(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警方指出,汽車駕駛人在多車道行駛時,變換車道應依規定注意周遭車況,若有爭道行駛、未依規定駕車情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4款,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永康分局也提醒,用路人行駛道路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變換車道前應確實注意後方及側方車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避免因一時疏忽釀成事故,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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