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比里(中)为2026年高等教育机构运动会主持开幕。(马新社图) (吉隆坡30日讯)高等教育部长拿督斯里赞比里表示,废除1971大专法令的过程中,将优先处理其中7项与大学生有关的条文,包括涉及学生自由的相关规定。
他说,大专法令共有44项条文,其中7项与大学生有关,其余则涵盖大学的成立、行政及治理等各个层面。
赞比里指出,大专法令必须从更全面的角度来看待,因为这项法令并不只是涉及大学生事务,而是一项作为大学成立基础的母法。
“有关大专法令的事项也已经在内阁层面进行讨论,相关细节将持续进一步研究。
“大专法令是大学的母法,是成立一所大学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换句话说,没有大专法令,就没有大学,除了马来亚大学仍有一项旧法令,即1961年法令。至于其他大学,都没有各自的法令,全部都依赖大专法令才能成立。”
赞比里昨晚在马来亚大学出席2026年高等教育机构运动会(SUKIPT)开幕仪式后,对记者如此表示。
实施已50年须重新检讨
另一方面,赞比里说,大专法令实施至今已有50年,有必要根据国家的发展重新检讨,包括教育领域的发展;这也符合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看法,即重新审视与大学生有关的法律框架。
他说,当局将采取后续行动,以确保大专法令的废除过程能够全面落实。
首相此前曾表示,政府建议废除大专法令,其中一个目的就是为大学生提供更大空间,让他们自由表达意见,同时培养创意、创造力及批判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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