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台北30日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等部門近日印發多份住房金融相關文件,涉及預售屋資金監管及房地產融資安排。房地產研究機構克而瑞指出,新制度將加強預售屋購屋者的資金保障,並調整預售屋 的融資模式。
中國人民銀行(央行)、金融監管總局、住房建設部等部門,於27日及28日分別印發3份有關中國住房金融發展模式的綱領性文件。
克而瑞指出,針對預售房的購房者,新制度提供3重保障,包括購房者的頭期款全額撥入監管帳戶,項目竣工後才解除監管;購房者的房貸在項目竣工後才發放給開發商;定金及頭期款都有明確的違約保護條款,開發商若違約,購房者可獲退房退款。
克而瑞指出,在舊預售模式下,開發商拿地後6至8個月後開盤,購房者簽約後,頭期款和房貸很快撥入監管帳戶。但相關資金的監管力度普遍較弱,大量資金被開發商挪用於再買地擴張。購房者用自己的房貸和頭期款,為開發商的開發融資買單。
克而瑞指出,這種舊模式的運作,前提是房價永遠上漲,一旦房價走平或下跌,購房者需承擔風險。若開發商信用崩塌,購房者甚至會陷入「頭期款交了、房子沒了」的困境。
克而瑞指出,在新制度下,預售房仍然可以繼續賣,但購房者的錢在項目竣工前不會落入開發商手裡,預售房的融資功能實質性歸零。
克而瑞表示,開發商的資金缺口,則由銀行的項目貸款、開發商的自有資金來填補。購房者的錢不再墊在開發商的資產負債表裡。(編輯:陳鎧妤/周慧盈)11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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