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婚宴17道菜上錯10道 酒店稱疏忽 法院:這不是小事
中國新聞組/北京30日電 2026-08-30 09:30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婚宴17道主菜上錯10道,法院判定酒店構成違約;示意圖。(取材自網易號「看曉天下事」)安徽一對新人預訂高檔婚宴套餐,婚禮當天17道主菜竟有10道被酒店換成較低標準菜品。新人事後將酒店告上法院,法院認定「這不是小事」,因婚禮具有「唯一性、不可復刻性」,判酒店違約,須退還餐飲費差額1萬800元(人民幣,下同,約1606美元),並另賠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
人民法院報報導,小王、小李為籌備婚禮,提前數月向蕪湖一家酒店預訂A標準婚宴套餐,並全額支付費用,委託酒店承辦婚禮當日餐飲。
然而婚宴當天,因酒店工作人員疏漏,實際提供的卻是標準較低的B套餐。婚宴結束後,多名親友反映菜色與預訂內容不同,新人才發現17道主菜中有10道「貨不對辦」,例如廣式蔥油桂魚被換成廣式蒸多寶魚,金蒜銀絲蒸大連鮑則變成蒜蓉蒸扇貝。
雙方多次協商未果,新人向蕪湖市弋江區法院提告,要求酒店退還差額餐費2萬7000元、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酒店辯稱,上錯菜是員工疏忽,並非惡意欺詐,因此不同意雙倍返還定金;雙方屬服務合同關係,且婚禮已順利完成,未造成新人實質損害,精神賠償也缺乏依據。
法院審理認為,酒店未經新人同意擅自降低婚宴菜品標準,未依約完整履行義務,已構成明確違約。考量套餐價差及服務瑕疵程度,判決酒店以每桌400元計算,共退還餐飲費1萬800元。
至於精神損害,法院指出,婚禮具有唯一性及不可復刻性,酒店履約疏漏讓新人精心籌備的婚禮留下「不可逆的情感遺憾」,嚴重損害婚禮特殊場景所具有的精神利益,因此酌定賠償3000元。
新人要求雙倍返還定金部分,法院則認為婚宴服務合同已實際履行完畢,不予支持。
酒店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二審認定,一審事實認定清楚、法律適用正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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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這起婚宴糾紛的核心爭議是什麼?
核心爭議在於酒店是否依約提供新人預訂的A標準婚宴套餐。法院認為酒店未經同意擅自降級菜品,導致17道主菜中有10道被替換,已屬明確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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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法院為何認定新人可以獲得精神損害賠償?
法院指出婚禮具有唯一性與不可復刻性,酒店履約疏漏使新人精心籌備的婚禮留下不可逆的情感遺憾,損害婚禮場景中的特殊精神利益,因此酌定賠償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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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新人要求的賠償中,哪些主張被支持或未被支持?
法院支持退還餐飲費差額1萬800元與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但不支持雙倍返還定金,因婚宴服務合同已實際履行完畢,二審也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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