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峨眉鄉民代表會主席溫修汝被查出利用不實收據詐領議事運作費。(圖/翻攝自新竹縣峨眉鄉公所)
記者楊永盛、葉品辰/新竹報導
新竹地方民代接連爆出涉嫌詐領公帑案件!新竹地檢署偵辦峨眉鄉民代表會主席溫修汝涉嫌以不實餐費單據核銷主席特別費、議事運作費,並透過浮報便當、重複申請補助等方式請款23萬3925元;前竹北市民代表陳冠宇則涉嫌以不實租賃契約申領為民服務費詐得10萬4781元,近日均偵查終結,兩案涉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
溫修汝自2018年12月25日起擔任峨眉鄉民代表會主席,負責該會經費核銷,同時擔任峨眉鄉婦女會、樂活文教協會理事長及樂齡學習中心主任,辦理相關活動經費與補助款核銷業務。檢方查出,她涉嫌持非實際消費、非公務支出或逾時用餐的餐費發票、收據,並填載未實際用餐人員資料,核銷主席特別費17筆,詐得15萬4946元;另以相同手法核銷議事運作費11筆,詐得4萬2479元。
此外,溫修汝涉嫌以樂齡學習中心主任、樂活文教協會及婦女會理事長身分,向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及峨眉鄉公所申請補助時,浮報便當數量、不實列報辦桌餐費,甚至將已核銷的餐費重複申請補助,並以未實際授課者名義申領講師鐘點費。檢方指出,浮報便當部分詐得5300元,其餘則涉及以不實核銷資料,分別申請樂活協會、婦女會補助款各1萬元,以及講師鐘點費1萬1200元,共計23萬3925元。

▲前竹北市民代表陳冠宇涉嫌以不實租賃契約申領為民服務費。(圖/翻攝自Facebook/陳冠宇 - 竹北市民代表參選人)
至於陳冠宇,則是在2018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4日期間擔任竹北市第9屆市民代表。檢方指出,依規定,民意代表每月3000元的為民服務費屬核實補助,必須依實際支付租金金額,檢附租約等文件申領,不得虛偽請領。陳冠宇以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一處房屋作為租賃標的,明知自己從未支付租金,卻涉嫌持不實的房屋租賃契約,向竹北市民代表會申領109年7月至12月為民服務費3萬3458元、110年度3萬6000元,以及111年度3萬5323元,合計10萬4781元。
新竹地檢署表示,公務經費及政府補助款均屬公共資源,民意代表與公務員應依規定及實際用途據實申請、核銷,不得以虛偽契約、單據、不實資料或重複請領等方式牟取利益;相關機關及民間團體也應落實內部審核及經費管理。檢方強調,將持續查辦貪瀆不法案件,追究違法責任,以維護公務廉潔及公共資源正確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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