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31日讯)已故香港天后梅艳芳母亲“梅妈”覃美金昨(30日)离世,享嵩寿102岁。梅妈身后事安排随即引发争议,儿子梅启明表明会以儿子身份一力负责母亲丧礼,更扬言会动用梅艳芳留下的信托基金为母亲风光大葬;惟梅妈生前好友潘小文则透露,梅妈早已立下遗嘱,并安排由孙儿处理身后事。双方各执一词,令后事办理权及遗嘱效力成为焦点。
梅启明日前与未婚妻May May及友人到医院认领母亲遗体,并在医院外接受港媒访问。他强调自己是梅妈“唯一的儿子”,认为由自己处理母亲身后事理所当然,更希望母亲能够土葬及风光大葬。
对于梅妈生前曾传出与他断绝母子关系,梅启明则认为血缘关系无法割断,强调“一世阿妈就是阿妈”,希望现阶段以让母亲安息为先。
不过,梅妈生前好友潘小文随后接受媒体访问时透露,梅妈早已安排自己的身后事,并在遗嘱中指定由孙儿负责,认为梅启明“没有资格”处理。她亦表示,家属希望低调处理后事,并希望梅启明尊重梅妈生前意愿。
面对潘小文的说法,梅启明明显不认同,直言:“孙就是孙,仔就是仔。”他强调自己不会因此放弃处理母亲后事,更表示若对方坚持依据遗嘱处理,他会寻求律师协助,甚至不排除申请禁制令,阻止有关安排进行。
他又指,如果对方试图在低调情况下完成丧礼,他同样不会坐视不理:“再不行我都去找律师发禁制令,禁完所有事,不能动!”
究竟梅妈若真的立下遗嘱,并指定孙儿负责身后事,梅启明能否夺回办理权?港媒《香港01》就事件向大律师陆伟雄查询。陆伟雄指出,如果遗嘱确实列明遗嘱承办人,一般而言便会由指定人士处理相关事务。不过,他强调自己并未看过梅妈遗嘱原文,因此无法确定遗嘱具体内容及究竟指定哪一名孙儿。
他进一步指出,关键在于获指定的孙儿是否已经达到法定成年年龄。若遗嘱承办人未成年,在法律上未必适合独立处理遗产事务,届时可能需要由其他成年人士协助或共同担任承办人。
换言之,如果梅妈指定的孙儿已经成年,梅启明能否介入便要视乎遗嘱具体安排;但如果指定的孙儿尚未成年,而梅启明作为其父亲,理论上则可能涉及代为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情况,最终仍须视乎遗嘱内容及实际法律程序。
除了丧礼办理权,梅艳芳留下的信托基金亦成为另一争议焦点。梅启明早前扬言会申请动用信托基金,为母亲筹办身后事,并强调自己不担心相关费用,更称若基金不愿处理,自己会入禀法庭追究到底。
不过,陆伟雄分析,若有关信托基金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保障梅妈生前的生活开支,而受益安排亦只限于梅妈本人,那么在梅妈离世后,梅启明未必有权直接动用基金款项。至于基金最终如何处理,则必须根据信托文件的具体条款判断,不能单凭亲属关系决定。
梅启明亦强调,自己一直有工作,并非外界所传靠母亲金钱生活,目前从事园艺工作。他又表示,梅艳芳生前热心公益,如果信托基金最终按照安排捐作慈善用途,他也会感到开心,但前提是不应让任何人利用母亲留下的钱谋取私利:“如果给了立心不良的人,我一点都不会放过!”
梅启明也强调会继续争取处理母亲身后事的权利,同时表示无论双方过去有什么恩怨,最终都愿意放下,不会阻止任何家人出席丧礼,只希望梅妈能够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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