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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枋寮最年經前鄉長收賄判8年 二審「人間蒸發」遭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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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前枋寮鄉長陳亞麟,因任內涉嫌於公共工程採購過程收受廠商賄賂及回扣,並私用公務車,遭屏東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8年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部分判1年。案件目前已進入高雄高分院二審,然而陳亞麟多次未到庭,7月24日遭高雄高分院發布通緝。

工程回扣與賄賂案 最年輕鄉長陳亞麟遭通緝

陳亞麟於107年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枋寮鄉長,提出「加速吧」改革主軸,並以32歲成為當時全國最年輕鄉長。任內因涉嫌收取公共工程回扣,經屏東地院審理,認定他透過私人特助黃姓男子及調解委員會何姓主席作為白手套,向投標廠商收賄。

屏東地方法院於今年1月依貪污等罪,判處陳亞麟8年有期徒刑,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150萬餘元。陳亞麟被控在辦理枋寮鄉公所公共工程採購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圖利,相關行為也使其成為枋寮鄉連續第4名涉及貪汙案件的鄉長。

案件進入二審後,陳亞麟屢次未現身,高雄高分院於7月24日發布通緝,至今陳亞麟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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