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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遭國軍刑求致死 權復會8月賠償91件逾1.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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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在戒嚴時代實行恐怖統治,「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今日表示,本月28日該會召開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會中審議通過90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案及1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總賠償金額逾1.7億元。權利回復基金會指出,截至7月底,就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被害者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累計共受理4021件,其中3162件獲賠、125件駁回、70件撤回申請。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基金會表示,此次審議通過的人身自由受侵害案件中,有多名被害者於228事件期間,無故遭國軍槍殺,或者遭國軍逮捕,刑求後重傷身亡,亦有被害者於228事件時遭羅織罪名槍決。另外,有多名被害者於威權時期遭逮捕後,僅憑自白內容即遭當局認定涉案,於欠缺充分證據及正當法律程序下遭判處死刑,也有數名被害者僅因思想層次認定不當被定罪。相關案件均經此次董事會審議後予以賠償。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方面,基金會說明,累計受理399件、其中42件通過返還原財產或金錢賠償、57件撤回、215件駁回;此外,名譽回復證書的申請案,累計受理6394件,其中5299件通過、79件駁回。基金會指出,駁回案件多因為申請人不符申請資格,財產駁回案件原因多為依現有資料查無財產遭剝奪情事、或原判決未宣告沒收、或雖判決宣告沒收但經國防部准免沒收等情形。基金會強調,有關財產所有權被剝奪的案件中,有被害者因遭國家不法行為沒收全部財產,包含建物與現金。因年代久遠,經基金會逐項調查比對地號、權屬,財產所有權因已移轉第三人或已滅失,以金錢替代賠償方式,現金則依物價指數變動率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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